时间:2025-03-05来源: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申请无人商业化运营试点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每车以自动驾驶模式在南山区行政区域内拟申请开展无人商业化运营试点的路段和区域进行过合计不少于1200小时或者5000公里的商业化运营试点,且期间平均脱离间隔里程不低于100公里,未发生责任交通事故;
(二)已取得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无人示范应用资质,每车在拟申请开展无人商业化运营试点的路段和区域进行过合计不少于240小时或者1000公里的无人示范应用,且未发生责任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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