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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3-05来源: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功能型无人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未施划非机动车道或者非机动车道通行条件无法满足功能型无人车通行需求的路段上,应当在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其行驶速度应当保持在15-20公里/时;行驶过程中不应当对周边的正常道路交通活动产生干扰,不得并排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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