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8来源: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该项目拟按照零售类企业每增长10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餐饮类企业每增长1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不足100万部分不予奖励)。例如一家餐饮企业符合该项目申请条件,上年度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增长额为300万,其中利用网络直播形式实现的增长额为100万。按政策资助标准,该企业可获得奖励资金4万,包括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增长额300万减去利用网络直播形式实现的增长额100万后的200万元对应获得的2万奖励资金,及利用网络直播形式实现的增长额100万对应获得的2万奖励资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