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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如何按“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项目政策内容中的“按照上年度增长数额给予一定资助金额,其中利用网络直播形式实现的增长额资助比例提高一倍”计算企业可获得奖励资金?

时间:2024-08-28来源: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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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该项目拟按照零售类企业每增长10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餐饮类企业每增长1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不足100万部分不予奖励)。例如一家餐饮企业符合该项目申请条件,上年度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增长额为300万,其中利用网络直播形式实现的增长额为100万。按政策资助标准,该企业可获得奖励资金4万,包括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增长额300万减去利用网络直播形式实现的增长额100万后的200万元对应获得的2万奖励资金,及利用网络直播形式实现的增长额100万对应获得的2万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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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法规 /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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