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3来源: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根据《南山区促进电竞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属于电竞游戏产品开发的,按照运营首年度营收的10%给予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属于电竞衍生内容开发的,按照播出首年度营收的15%给予奖励,每家单位每年不超过100万元。“首年度”时间范围为原创电竞游戏产品或电竞衍生内容上两个年度内首次公开发售或投入运营之后12个月内所产生的全部收入。例:某款电竞游戏于2022年4月上线运营,则“首年度”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奖励金额为此期间营收的10%,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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