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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产业扶持政策具体项目的单位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时间:2024-04-10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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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原则上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四)其他除外情形的,由资金主管部门在产业扶持措施或其操作规程中另行作出明确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项资金不予资助:

  (一)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二)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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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法规 / 解读: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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