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7来源:南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退役军人初创企业入驻服务中心的,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
(三)租金标准:参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管理规定》进行具体实施。
(三)企业入驻后免收物业费、电费。
服务中心入驻企业饱和后,针对还有入驻意向的企业,服务中心可协助其申请入驻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其入驻条件及租金标准、退出机制等内容均参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管理规定》进行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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