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15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深圳市蛇口渔港港章》第三章“组织架构”专门对渔港相关部门之间管理边界与职责进行了明确。
例如:
第四条 南山区政府落实地方渔港监管责任,适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渔港管理重大问题,协调整合各方力量,组织开展渔港建设发展、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三防应急、生态保护、公共卫生及社会稳定等重要工作。
第六条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是辖区渔业行业主管部门(下称区级渔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港建设管理工作。
第七条 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南山大队是本港监督管理机构(下称监督机构),负责本港和渔业船舶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协助其他职能部门进港依法履职。
第八条 蛇口街道办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第九条 其他监督管理机构包括发改、公安、财政、卫健、应急、城管、交通、消防、生态、市监、海事、海警、边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本港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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