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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1-20来源: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
1.统一登记受理行政调解案件,提出受理、不予受理的初步意见;
2.协调安排相关业务部门的调解员进行调解;
3.督促承办调解员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解、形成调解文书并送达;
4.负责调解文书的案卷归档和管理;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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