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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13来源: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就业专项资金申请人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办理专项资金业务的过程如有不满或疑问的,可以向各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定专人进行沟通解释。就业专项资金申请人仍有不满意的,可以向区人力资源局投诉,区人力资源局应当对投诉事项依法调查、处理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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