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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就业专项资金不能用于哪些范围?

时间:2023-02-13来源: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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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了不得用于以下支出:

  (一)办公用房建设支出;

  (二)职工宿舍建设支出;

  (三)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和贴息支出;

  (四)发放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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