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07来源: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一)场地设施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可用于科普展教的场地;
2.可供公众参观以及开展科普活动所需的特色科普资源;
3.采用声、光、电等技术手段进行科普。
(二)开放接待能力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每年向公众开放时间不少于二百日,国家对特定科普教育基地开放时间另有规定的,可以参照其规定执行;
2.通过区科协指定的渠道以及其他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科普特色、开放时间、参观方式、收费情况、参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3.在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深圳科普月等大型科普活动期间对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三)具备稳定持续的科普经费投入,保障经常性科普活动开展,以及展教设备运行和更新。
(四)有开展科普活动的科普工作机构,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2人以上,并建立5人以上稳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
(五)可以结合本单位特色,开展各类专题科普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专题科普展、各类科普讲座或者报告、夏(冬)令营、专题实践活动等,认定后,能积极配合各级科协参加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深圳科普月等大型科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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