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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职工开展帮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2-07来源:南山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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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总工会、区总直管工会:

  根据深圳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关爱帮扶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职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当前各级工会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关心关爱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者,团结动员全区广大职工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和认真部署,确保基层工会、广大职工对工会的帮扶救助措施应知尽知,惠及到全区每一位在职职工。

  一、帮扶对象

  我区已建立基层工会的单位中,2019年12月以来经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在职职工。

  二、申请时间

  2020年2月3日-2020年12月30日。

  三、帮扶标准

  一次性发放每人5000元的关爱帮扶金(限申领一次)。

  四、工作流程

  由职工本人或职工所在单位工会代表职工提出申请,全区各级工会逐级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以街道为单位,将每批次申请材料汇总至区总工会,再由区总工会提交市职工解困济难基金会,经审批后,由基金会向帮扶对象发放救助金。救助金采取实名制银行卡发放。

  五、申请材料

  (一)需提交材料

  1.深圳市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职职工关爱帮扶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各定点收治医院确诊病历或咽拭子核酸检测阳性检验单;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以申请人本人姓名为账户名的深圳银行卡复印件。

  (二)申请要求

  1.各级工会要为此项工作开通绿色通道,如本人确实无法准备申请材料的,可由所在单位工会填写申请表并盖章申报(防控疫情期间可扫描上报,待疫情结束再补报纸质件),完成审批后可先行拨付救助金,其他材料待申请人痊愈或疫情结束后补齐,并提供扫描件电子版即可。

  2.各街道总工会和区总直管工会于每月20日前汇总上报申请材料,填写《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职职工汇总表》并盖章(附件2),同时提交申请人的《深圳市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职工关爱帮扶资金申请表》、确诊病历、身份证、银行卡等申请材料扫描件。纸质件可在疫情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补报。

  区总工会联系人及电话:向琳26542550,李雨聪26542105。

  南山区总工会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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