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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1-07来源:南山区司法局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依法独立行使国家公证职能,努力为市场经济建设和人民日常生活服务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法律服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受理下列事务:(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2)提存;(3)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4)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2、机构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有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3、人员情况
本单位年末由经费自筹开支的实有在编人数8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经费自理退休人员1人。本年在编人数减少1人,原因是到龄退休。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共促诉源治理。派员入驻南山法院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以公证力量融入诉源治理,发挥公证的司法辅助作用,切实践行公证关注民生、服务社会的初衷,全面助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2、助力社会治理。办理全市小汽车摇号、竞价现场监督公证各12期,对活动的各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切实为民服务,助力社会公平。
3、开拓远程视频公证。积极筹备并向司法部提交关于参与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公证机构的申请,通过梳理国内远程视频公证的业务办理以及平台运行的综合情况,进一步优化公证办证流程、升级相关软硬件设施设备,现已成为全国第二批具备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公证机构,为海外中国公民打破了办理公证事项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让涉外公证服务更加精准、流畅、贴心。
4、创新公益温情服务。为发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积极推动主题教育与民生实事互融共进,在南山区各社区开展“公证助老暖夕阳”活动,推行遗嘱公证减免费用,减轻老年人经济负担。走进区内各个社区,扎根基层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推进公证送法进社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多措并举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推进公益公证服务在每个社区落地,充分提高群众的法治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着力打造崇德向善、孝老爱亲的法治社会环境。
(三)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深圳市财政相关要求,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和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当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安排,结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因素开展预算编制工作。同时按照财政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紧扣工作计划及工作重点,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将项目经费支出的任务、责任、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调剂预算的,按程序进行报批,确保预算执行规范、合理。
(四)2023年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本单位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自2020年起纳入部门
预决算管理,2023年度支出决算数为1700.33万元。
1、预决算信息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范》要求,本单位于2023年4月4日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在规定网站公开,公开及时性、完整性均符合要求。
2、财务管理
按照财政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办法执行,规范管理各项
经济活动,加强各个环节财务监管,确保每项业务财务手续
齐全、程序合规。
3、政府采购管理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预算情况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及时公开采购意向,做好合同备案等。
4、资产管理
严格依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
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机制,明确资产管理
责任部门,设置资产管理员,规范管理资产。同时,定期开展盘点清理工作,保证账账、账卡、账实相符,保障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二、单位主要履职绩效分析
(一)主要履职目标
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二)主要履职绩效情况
1、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筑牢坚强战斗堡垒。
2、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提高公证法律服务质效,坚持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3、多措并举,护航经济民生。以服务企业和民生为导向,立足发展宗旨,以专业为依托、以服务为抓手,深耕公证服务领域,护航高质量发展。
三、总体评价
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逐一自评,经研究,本单位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分为100分,评分等级为优。本单位将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落实财政部门关于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主动作为,巩固基础,深化管理,提质增效,促进绩效更好服务于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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