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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08来源:南山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3月至4月,南山区审计局对我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六项”费用支出,政府物业管理,政府采购支出等情况。根据南山区审计局对采购项目未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集中招标后未及时签订采购项目合同等情况的审计结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局立即组织下属单位进行整改,要求将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及人员,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采购项目未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慢性病防治院已与原供应商终止合同,并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采购。同时,完善单位采购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针对采购项目开展多方调研工作,参考兄弟医院或其他大型企事业单位先进运营管理模式,形成调研报告并制定招标方案,按照有关流程提请按政府集中采购。同时,开展采购项目自查自纠工作,确保采购行为合法合规。
二、关于集中招标后未及时签订采购项目合同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南方科技大学医院成立了招标采购中心,设立相关采购组和职能组,在组织架构上进行了完善和优化,确保采购合同签订的时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蛇口人民医院严格要求业务科室建立合同台账和合同执行进度表,加强合同签订的管理。组织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专业知识,加大医院合同管理制度的宣传。同时,对全院合同进行专项检查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有关科室进行整改。
(三)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安排专人负责处理政府采购相关事宜,加强合同签订审批节点的沟通,提高审批的效率。同时,督促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文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方式。
(四)区医疗集团总部聘请专家进行政府采购业务培训,重点强调关于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方面的相关条款及制度,逐步督促员工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完成政府采购工作时养成注重效率、遵守规范的良好意识和习惯。同时,制定了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内控制度的贯彻执行,促进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状况的改善。
根据南山区审计局对我单位提出的建议,我单位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及时签订合同,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同时,认真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合同条款,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付款。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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