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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南山区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整改公告

时间:2020-01-07来源:南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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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深圳市南山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2月21日至5月20日,对南山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区集体资产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人、财、物”管理、预算支出的合规性及效益性、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中央八项规定等系列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根据南山区审计局对南山区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局认真整改,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一是2011年南山区财政局拨入二轻公司注册资本金150万元时,应贷记‘其他应付款’,因区会计核算中心不明资金性质记入‘拨入专款’,在2016年12月与区财政局核对后,将其更正为‘其他应付款’。2011年区集体资产办向破产管理人补缴注册资本金时,无法冲抵往来款,以借款形式记入‘其他应收款’,挂账至今”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按照审计报告要求,将“其他应收款-张建150万元”,调整为“其他应收款-二轻公司注册资本金150万元”,目前该笔往来款科目已经调整完毕。待二轻公司破产清算结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核销。
  二、关于“二是区集体资产办2010年垫付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深南执法行字第1987号)案件执行费(马家龙33、34栋租金追缴执行款)1.14万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追回,本应提请区会计核算中心对该款项进行垫付核销,但因该款项已直接上缴国库,以致无法进行核销,挂账至今”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按照审计报告要求,与区会计核算中心主办会计、科室领导沟通,由于该笔款项已直接上缴国库,拟在下一次上缴存量资金时,扣减掉该笔数额,以进行账务核销。
  三、关于“三是区集体资产办张建同志于2011年借备用金1万元未还,挂账至今”以及“四是2013年因重复报销支付同一笔慰问食品款751.50元给报账人张建,区会计核算中心将其记入‘其他应收款’并多次催促经办人缴回未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张建同志,已将备用金1万元和751.50元报销款缴回。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往来款项的清理,及时清算、催收各类应付款项。
  四、关于“根据南山区政府2010年的企业改制方案,街道办事处下属一级企业全部收归深圳市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股权架构:桃源街道办持股70%,百旺实业股份公司持股30%)名下。为此区集体资产办向区政府申请从南山区企业改制专项资金中出资130万元收购百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30%的股权,并将桃源街道办事处持有的70%股权划转至区集体资产办名下,完成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调整,随后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深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南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5月17日召开会议(深南国资纪〔2012〕1号),会议同意将深圳市深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面纳入区属国有企业管理范畴和国有资产监管管理的制度框架,采用无偿划转的方式将深汇通公司的国有独资股东由区集体资产办变更为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区集体资产办按程序办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手续。截至2018年底,区集体资产办账上对深汇通控股有限公司30%股权投资共计130万元,未进行账务划转”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账面上的长期股权投资130万元,该笔股权投资应于2012年由区集体资产办变更为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查阅,区国资委账上并无相关股权划转账务处理。考虑到2019年机构改革后,区国资委职能划转至区国资局,故对我局账面上的长期股权投资130万暂不进行调整。
  五、关于“一是资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状况不够了解,较多固定资产标签脱落未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审计人员提出相应问题时,我局已组织资产管理员重新盘点我局的固定资产,并对标签脱落的资产及时进行补贴,我局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六、关于“二是14项原值9.76万元的待报废固定资产,于2017年已办理报废审批手续,尚未对实物及账务进行相应处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过清理盘点,我局已重新核定25项原值11.91万元的待报废资产。根据区财政局最新的资产管理办法,我局向三家以上有集中处理资格的企业进行询价并确定了资产处理企业。目前,上述待报废的固定资产已经处理企业回收,并依法上缴非税收入,完成账务核销。
  七、关于“三是部分新购置固定资产长期处于闲置未开封状态,如2018年12月购置佳能彩色激光打印机1台价值5,999元、2016年11月购置华硕显示器1台价值2,599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批固定资产处于闲置未开封状态,主要原因为:一是购置打印机时,我局正在进行办公室改造及零星修缮工程,暂无位置使用打印机;二是显示器原打算用于档案室文件归档处理设备,由于后来聘请的档案整理机构都自行携带计算机,故暂未使用该显示器。目前,我局已拆封上述资产并进行使用,我局将进一步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减少无效资产占用。
  八、关于“一是2018年6月,区股份合作公司产业空间拓展专题培训的报销凭证后未附培训方案、培训通知等要件”以及“二是2018年12月,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的报销凭证后未附培训方案、培训课表、培训通知等要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补齐上述培训附件,并按照要求粘贴至凭证当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报销手续培训,以符合会计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
  九、关于“审计发现,区集体资产办2017和2018年度基本户的利息收入1,045.04元和1,220.53元,截至2018年底均未上缴国库”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于2019年将上述利息收入上缴国库。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上缴利息收入。
  根据南山区审计局对我单位提出的建议,我局积极采纳:一是加强往来款项清理,避免长期挂账,及时清查往来款项,明确产生原因,按规定程序进行账务处理;二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严格遵守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和各项费用支出的审批流程。
  特此公告。
  南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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