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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南山区2016至2018年度老旧住宅小区消防综合整治项目的审计整改公告

时间:2020-08-05来源: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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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和深圳市南山区审计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8月14日至10月25日,对南山区2016至2018年度老旧住宅小区消防综合整治项目进行了审计。根据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局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明确项目范围,摸清项目底数及建设情况

  已要求各街道办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明确列入本次老旧住宅小区消防综合整治项目。经全面排查,2016年-2018年,纳入消防综合整治立项的小区共213个,其中已竣工169个,正在施工43个,取消实施1个。

  (二)明确项目改造标准,加强技术指导

  为科学制定改造实施方案,2016年我局已就实施方案多次征求各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办意见,并最终经区政府审议同意印发。在项目调研时根据各街道办的反映,由于各老旧住宅小区建筑物建成时期不相同,原消防设计标准各不相同,如果按照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进行全面改造,需要增设消防水池、泵房,存在现场位置不足、小区配电房用电容量不足、居民意愿不一等问题。经原南山区消防大队研究确认,在满足原建筑消防验收的标准上,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准设计。我局将组织第三方技术单位对未完工的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及参与验收环节。

  (三)建立项目跟踪监督和管理机制

  未完工项目方面。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制定未完工项目的实施计划,组织专业人员不定期对工程现场及工程资料检查加强指导和监督。

  已完工项目方面。按照《南山区2016-2018年度老旧住宅小区消防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中,关于“及时将项目移交给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的要求,各街道办已将139个竣工小区移交管理。为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建立维修管理长效机制,提出要求:

  1.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尽快完成已验收项目的移交工作,其他正在实施的项目验收合格后30天内移交。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和业委会(业主代表)全程参与监督、指导,并参与工程验收。

  3.移交时,应组织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相关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器材使用演练活动;明确告知接管物业单位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按要求开展日常检查,并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等工作。

  4.维保期内,实施的消防整治项目由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报送项目实施单位后,联系施工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移交后,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项目履行对相关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责任。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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