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年2月至4月,区审计局对桃源街道非经营性储备土地管理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非经营性储备土地管理,并对非经营性储备土地管理进行了延伸审计。根据区审计局对非经营储备土地管理情况的审计结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办高度重视,认真做出检查并制定了整改措施,立即落实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审计指出,桃源街道存在2块城市更新贡献地和1块土地整备地未纳入街道办统一台账管理。不符合《深圳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53号)第十三条“土地储备机构对储备土地的位置、面积、来源、土地用途、地上建(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情况等进行调查,建立储备土地档案和台账,严格实行储备土地入出库制度,进行动态管理”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应加强对各街道办事处储备土地管理的指导工作,及时做好储备土地的移交、对账;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守土有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辖区国有储备土地管理。
经核查,该城市更新贡献用地和土地整备地分别为长源村城市更新贡献用地、平山小学改扩建城市更新贡献用地、深南土协字[2018]管001号协议土地整备管理地块。我办已对这三个管理地块进行加强管理,建立台账,开展了必要的简易绿化和围网工作,并对地块上危险位置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设置铁栅门、保安岗亭,以及在地块周边设置警示牌;并同时聘请了保安服务公司,负责地块上每天的日常巡查以及相关安全防范等工作。
根据区审计局对我单位提出的建议,我办今后将严格按照《深圳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范工作程序,完善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对辖区国有储备土地的日常管理。
桃源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27日
(联系人:邓振峰 电话:13714433622)
(联系人:朱 鹏 电话:13798287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