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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16来源: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4月至5月,南山区审计局对南山区2022年第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2019至2021年落实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分项资金相关政策措施情况,区各建设单位落实《南山区2020年以前已完工未决算政府投资项目清理工作方案》情况,以及区各建设单位2020年8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完成的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核的质量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根据南山区审计局对绿色建筑分项资金、“双算”项目清理及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审核质量等情况的审计结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绿色建筑分项资金方面
1.关于配套文件制定不严谨的整改情况
2022年7月13日,我局在南山政府在线公布《关于受理南山区2022年度第一批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分项资金的通知》,开通2022年度绿色建筑分项资金受理渠道,在同步公示的《操作规程》中明确要求提供建安工程费佐证材料,并对“示范观摩活动或观摩建筑工程项目”进行进一步说明,明确“示范观摩活动或观摩建筑工程项目应由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主办,且须在承办之日起一年内申报。”;同时,我局在新修订的《南山区促进住房和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送审稿)》中,对所有工程项目的资助政策不再设置“不超过建安工程费比例”的约束条件。
2.关于部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发挥实效的整改情况
将绿色建筑政策宣传工作纳入到日常的企业走访、项目检查中来。在今年实地调研建筑业企业并陆续开展企业座谈中,同步对专项资金政策进行了宣贯,同时在对项目检查过程中,也以专项资金政策为引导,鼓励建设、施工单位打造优质工程,引导房屋拆除类工程项目进行现场综合利用,申报我局绿色建筑分项资金。我局在新修订的《南山区促进住房和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送审稿)》中,删除了已不适用的“示范观摩活动或观摩建筑工程项目”的资助政策。将“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工程项目”的资助标准与市住建局制定的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工程示范项目进行衔接,进一步明确了BIM应用项目的资助范围。此外,调整了“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资助对象,从鼓励末端进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变为引导项目在施工阶段进行建筑废弃物减排,名称也调整为“建筑废弃物减排示范工程”。
二、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审核质量方面
对我局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审核工作推进缓慢;中介委托合同质量约束条款设置较为粗略,未执行合同结算条款,未按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编制审核文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内容不完整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如下:
我局对政府投资项目发现问题积极整改,一是加快推进工程结、决算审核工作,落实项目责任人主体责任,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台账,并定期通报督促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的结、决算审计工作,对结决算有问题的项目分门别类,研究具体解决方案,逐个攻破。二是加强对造价咨询中介机构业务的管理,一是综合考量造价咨询单位综合实力、过往经验、信誉、履约评价等情况,择优选用。二是按《南山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操作指引》要求,明确造价咨询单位工作要求,通过加强合同条款约定,在工作过程中加强对造价咨询单位机构履约管理。三是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工作主体责任,一是要求各部门积极学习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文件,做到熟悉《南山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操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水平;二是积极参与造价审核机构或区里有关部门组织培训,提高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审核能力。
根据南山区审计局对我局提出的建议,我局已对绿色建筑分项资金及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审核质量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保障审核工作质量。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与跟踪。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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