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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7-21来源:南山区审计局
南山区2004-2006年科技资金 管理和使用绩效审计结果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我局于2007年7月5日至9月28日对南山区2004-2006年度科技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审计。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的科技资金仅包括区科技研发资金(原科技三项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资金”,含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区科技孵化资金(以下简称“孵化资金”)及区科技风险投资资金(以下简称“风险投资资金”)。
1、研发资金是区政府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用于支持科技研究开发与创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用于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的资金。区科技局是研发资金的管理部门,区财政局是研发资金的监管和会计核算部门。研发资金的审批程序是:项目申请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立项申请→区科技局对受理的项目组织实地考察、专家评审(需招标的组织招标)→审定项目并编制经费预算→向社会公示→会同区财政局联合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签订项目合同→区财政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研发资金采取有偿和无偿两种使用方式。除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外,具体使用方式包括无息借款、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技术创新实验室资助和留学生创业资助等。自2005年开始,每年从区财政预算中安排的研发资金按10%的比例划拨设立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发明专利技术实施的资助、鼓励创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资助、技术标准研制的资助、其他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资助。2004-2006年研发资金实际投入总额占可支配财力的比例为1.4%,占工业生产总值比例为0.022%。
2004-2006年,区研发资金计划立项742项,立项资金15,193万元,实际安排研发资金项目729个,安排研发资金13,796万元。实际安排研发资金项目中,按照资金使用方式分类,有偿方式项目26个,资金5,050万元,无偿方式项目703个,资金8,746万元;按照项目管理方式分类,区科技局直接管理的项目546个,资金13,399万元,区科技局安排给区教育局系统和区卫生局系统由其统一管理的项目(资助方式均为无偿资助)183个,资金397万元。
2004-2006年研发资金立项及实际拨款情况如下表(图):
单位:万元
年度
资助方式
|
2004年
|
2005年
|
2006年
|
合计
|
|||||
项目数
|
金 额
|
项目数
|
金 额
|
项目数
|
金 额
|
项目数
|
金 额
|
||
研发资金计划立项
|
204
|
4,259
|
256
|
5,300
|
282
|
5,634
|
742
|
15,193
|
|
研发资金实际拨款
|
1、无息借款
|
7
|
1350
|
8
|
1900
|
11
|
1800
|
26
|
5050
|
2、无偿资助
|
78
|
414
|
150
|
1271
|
162
|
1677
|
390
|
3362
|
|
3、技术创新实室
|
1
|
20
|
|
|
4
|
95
|
5
|
115
|
|
4、留学生创业
|
22
|
110
|
9
|
80
|
15
|
190
|
46
|
380
|
|
5、贷款贴息
|
36
|
697
|
37
|
882
|
30
|
718
|
103
|
2297
|
|
6、软科学
|
4
|
48
|
8
|
130
|
7
|
153
|
19
|
331
|
|
7、知识产权
|
9
|
170
|
26
|
312
|
47
|
449
|
82
|
931
|
|
8、国家计划配套
|
40
|
840
|
17
|
470
|
1
|
20
|
58
|
1330
|
|
小 计
|
197
|
3,649
|
255
|
5,045
|
277
|
5,102
|
729
|
13,796
|
2、孵化资金是区政府为扶持我区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建立科技创新体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孵化资金的主管部门是区科技局,南山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在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共同指导监督下管理孵化资金,孵化资金投资审批小组为投资的最终决策机构。区孵化资金的使用方式包括: (1)直接投资于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的科技项目;(2)直接投资于科技人员的科技项目;(3)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科技孵化或参股其他风险投资公司进行科技孵化。
孵化资金来源于1998-2000年度区科技三项费用的回收款,最初设立的资金总额为3,010万元,于2000年7月份开始运作,至2003年底累计向17家企业进行了股权投资,投资总额1,660万元,投资领域涉及电子信息、新材料和医疗器械等领域。2004-2006年未安排新的投资项目,工作重点转向项目的后续管理及资金退出。截止2006年底,已退出对5家企业的投资,退出投资本金703万元,收到投资增值额166.47万元,其中股权转让收益72.90万元,分红收益93.57万元。
3、风险投资资金是区政府为扶持区内各类型科技企业的发展,建立科技创新体制和风险投资机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而设立的专项资金。风险投资资金由区政府委托南山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进行使用和管理,并由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对风险投资资金进行财务核算,资金规模2,000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04-2006年,南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全面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逐年增加科技投入。科技、财政等部门在科技计划改革与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具体工作,积极推动科技企业、单位自主创新,为加快我区科技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使我区科技工作取得多方面成果。
(一)高新技术产业群日渐雏形。基本形成以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及基础元器件、光机电一体化、生物与医药、新材料与新能源等6个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群。
(二)重视科技成果转化,投入产出效益初见成效。根据区科技局提供的资料,2004-2006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数由409家增至596家,同期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增加了1,700,000万元。根据本次审计问卷样本统计显示,184家研发企业同期共完成科技项目4,026项,其中,已经成功推出新产品3,338项,我们抽查的249个项目三年平均年增产值281,021.45万元,年增利税175,998.59万元,共开发新产品414项,获取新技术186项。
(三)对拓展融资渠道起到了引导放大的作用。2004-2006年,区科技局共安排的贷款贴息金额2,297 万元,带动银行贷款约41,800万元,科技资金起到引导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融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
(四)提高了企业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2004-2006年,我区专利申请量为15,101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为7,050项),占全市专利申请量的31.32%。截至审计日,广东省百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我区拥有11家;深圳市3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我区拥有17家。2005年,我区有20家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修订共234项,其中国际标准11项,国家标准16项,行业标准207项。
(五)支持建立重点实验室,开展特色的基础性研究,提高了高等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2004-2006年,区科技局实际安排高等院校项目34项,金额257万元,实际安排区技术创新实验室项目5项,金额115万元,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与能源等不同领域。
(六)对培养造就科技人才队伍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根据本次审计问卷样本统计显示,2006年184家研发企业海归人员比2004年增长达70%。
但是,审计也发现,研发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未制定中长期规划;研发资金投入的结构不尽合理;部分科技资金未得到充分运用;项目资金安排环节存在不够规范现象;缺乏对项目后续检查、跟踪和绩效评估;部分科技资金逾期尚未收回;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研发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未制定中长期规划
依据科研资金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区科技局应根据南山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科技发展规划向区财政局提出年度研发资金总预算。但审计发现,我区研发资金资助项目预算的确定,均是由各单位就具体项目提出申请,区科技局则被动地在各单位申报的项目中进行筛选,而没有根据全区科技项目安排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年度研发资金总预算,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研发资金资助项目。
(二)研发资金投入的结构不尽合理
1、研发资金使用分散,重点支持不够。2004-2006年,实际安排的研发资金13,796万元,资助项目729项,资助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只有1项,占项目总数的0.14%,10万元以下的项目有434项,占项目总数的59.5%,采用无偿方式资助的项目平均金额12.44万元,科技项目立项过多,资金分散,未充分体现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集中原则,形成普降小雨的局面。
2、软科学研究经费、贷款贴息资金安排比例偏低。2004-2006年计划立项的研发资金总额为15,193万元,其中,软科学研究经费343万元,软科学研究经费占研发资金总额的比例仅为2.26%,未达到国家科委1990年790号文件《关于加强全国地方软科学研究管理工作的意见》中“软科学研究经费占科技三项费用比例不低于5%”的标准。另外,2006年度的贷款贴息资金总额仅占当年研发资金总额的13.85%,未达到科研资金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研发资金每年安排一般不低于资金总量20%的资金用于贷款贴息”的比例。
(三)部分科技资金未得到充分运用
研发资金每年有部分资金未安排使用,2004年为1,592万元,2005年为3,255万元,2006年为3,075万元。孵化资金自2000年7月份开始运作,计划运作资金3,010万元,截至审计日,实际运作投入1,660万元,仅占资金总额的55.15%。另外,2001年设立的风险投资资金2,000万元,也一直闲置未用,资金沉淀长达6年。沉淀的科技资金未得到充分运用,既不符合积极财政政策的要求,也使研发资金实际投入占区可支配财力的比例与我市有关研发资金投入政策中规定的比例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科技资金经济效益的充分发挥。
(四)项目资金安排环节存在不够规范现象
1、项目立项环节:科研资金暂行办法和科技三项费用实施细则要求申报无息借款项目资金必须取得担保机构的担保。但审计发现, 2004-2006年,研发资金(原科技三项费用)无息借款项目中,有9个项目涉及金额 1,800万元,在未取得明确的担保资格的情况下立项。立项后,由于申报单位无法取得担保或担保不足,致使7个项目涉及金额 1,100万元未下拨,2个项目涉及金额 700万元仅下拨450万元,造成了资金闲置,同时降低了计划立项工作的严肃性。
2、实地考察环节:实地考察的结果没有纳入综合评分系统, 没有作为综合评价依据。另外,科技计划项目现场考察表后没有附上考察得出结论的相关证明性资料,个别现场考察表没有标明考察时间,实地考察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例如:审计抽查了2005年项目(软件)小组评审工作汇总表,发现当年立项的“摄像资料电脑整理检索系统”,欠缺实地考察环节,而同期已纳入实地考察的个别项目却无立项,实地考察失去应有的作用。
3、签订合同环节:通过抽查部分合同发现,个别合同的签订不够严谨,存在合同约定项目与立项项目不符的情况。例如:2004年立项的“超高亮全彩LED数码管控制新技术的研发及应用”项目,签订合同时为“智能信息显示技术及相关产品开发”。又如:2006年立项的“乙肝病毒特异性T淋巴细胞ELISPOT诊断试剂盒” 项目, 签订合同时为“乙肝患者T细胞免疫状态检测方法实施”。
(五)缺乏对项目后续检查、跟踪和绩效评估
科技研发资金管理中存在重项目取得、轻项目管理的现象。在科技资金下拨后,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监管不够,疏于对科技资金资助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管理,也未对研发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1、项目的中期检查环节:区科技局未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上报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和有关项目经费的财务报表,不符合《南山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区科技局应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规定,也不符合科研资金暂行办法第八条“区科技局的职责:负责对科技计划立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等规定。另外,走访的49家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均未按规定进行银行专户管理,大部分单位对科技资金的会计核算不够规范,未按规定进行独立核算。不符合科研资金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经费实行单独核算,项目承担单位取得的无偿资助采取专用账户、封闭管理,……”的规定,主管部门也未及时对上述现象要求项目单位进行纠正。
2、后期跟踪管理及验收环节:区科技局没有根据科研资金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有关“项目完成后,应当按照要求进行项目验收”的规定定期开展研发资金项目的验收工作。由于项目后续跟踪不到位,致使审计要求发放353家被资助单位调查问卷时,有78家企业未能取得联系,有些是2006年立项的企业;已发出调查问卷中,有170 份调查问卷未能收回,占发出调查问卷456份的37.28 %(不包括教育局及卫生局系统)。另外,审计抽查发现,2004年立项的“幼儿生活识字校本教材研究”项目,金额4万元,实际拨款时间为2006年,跨期二年。该项目由于缺乏后期的跟踪管理,立项后教育主管部门没有及时通知申请单位,致使项目的立项与拨款相脱节。
3、项目绩效评估环节:科研资金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每年对项目经费支出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和考评结果将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以后年度申报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但是,科技资金主管部门未对2004-2006年度的研发资金项目进行过绩效评估。
(六)部分科技资金逾期尚未收回
1、截至审计日,孵化资金共投入1,660万元,涉及投资企业17家。由于项目退出时按规定需要国资委批复、公证机构见证及产权交易所挂牌等复杂程序,目前尚有11家孵化企业未按期退出投资,占投资企业总数(共17家企业)的64.71%,未退出投资本金868万元,占投资总额的52.29%。
2、区科技局对逾期借款的催收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发现仍有部分无息借款到期未能及时收回。截至2006年底,仍有13家企业共计686万元无息借款(均为2004年以前立项项目)逾期未还,占2006年无息借款期末余额的26.43%。
(七)档案管理不够规范、资料不够完整
区科技局对科技项目的档案管理作出长期保存的规定,但操作性不强,缺乏详细、明确的管理制度。我们在对2004-2006年立项的研发资金项目档案资料的审查过程中,未能查找到2004年和2005年企业申报的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2004年的科技计划项目现场考察表,也未查找到2005年和2006年软科学招标项目的申请投标资料。在对17项孵化资金项目档案资料的审查过程中,未能查找到资金划拨审批表4份、商业计划书5份、专家评审意见书8份。另外,研发资金项目未按照每个科技项目建立档案,不符合《南山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区科技局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年度区科技计划中立项的每个项目建立档案,妥善保存”的规定。
四、审计建议
(一)通过对南山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科技发展环境的评估,制定科技资金资助项目中长期规划,建立科技项目库,并据此制定年度科技资金总预算,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科技项目。
(二)优化研发资金投入结构,集中科技资金对重点领域的资助,吸引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到南山创业发展,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避免项目过多、资金分散,达到扶强、扶优、扶新,分梯次培育一批自主创新型企业群,以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
(三)整合长期沉淀的研发资金、孵化资金和风险投资资金,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大研发资金对科技企业的投入,充分运用已安排又长期沉淀的科技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我区科技经济进一步发展。
(四)增强风险意识,在引导社会科技资金投入的同时,降低政府资金的投资风险。要及时分析我区科技事业发展状况,体现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投入,进一步把科技经济“蛋糕”做大做强,以保持我区科技事业在全市的领先地位。
(五)在项目资金安排方面,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担保的程序,完善合同签订的内容,充分运用实地考察的结果。在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完善必要的公共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
(六)尽快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后续检查、跟踪和绩效评估程序,在适当增加人员的基础上,可采用财政资金购买社会中介服务形式,加大科技项目前期立项、后续检查、跟踪和绩效评估力度。
(七)加大逾期科技资金借款的催收力度,进一步规范逾期科技资金借款后期的处理程序,以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八)制定科技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使其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为科技项目的管理、考核、绩效评估服务。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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