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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审计局2015年第6号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15-11-06来源:南山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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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2013年度南山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绩效审计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深圳市南山区审计局审计通知书(深南审通〔2014〕145号),南山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41016日至20141210日,对南山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区残联)主管的南山区20112013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审计,延伸审计了部分街道办事处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街道残联”),通过查阅与区残保金有关的文件、账册、会计凭证、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和业务档案等资料,以及发放调查问卷、走访街道职康中心等方法,对《财政专项资金类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通用性进行验证,构建《深圳市南山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分别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方面,对南山区20112013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了审计和评价工作。审计工作得到了各有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进展顺利。审计涉及的相关单位对所提供的与审计有关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南山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区残保金的概况

  根据《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暂行规定》(深府〔199858),深圳市自1999年起征收残保金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2005108日市政府制定了《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实施办法》,2006816日市财政局会同市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了《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上一年度平均在岗职工人数0.5%比例的用人单位,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每年度需按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缴纳残保金,作为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

  2005年以前残保金由深圳市残联征收,之后改由深圳市社保局代征,并全部缴入市财政局残保金专用账户,扣除代征费后的余额按市30%、区70%的比例进行分配;各区分配的保障金,由市财政部门直接划拨到区财政保障金专户,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康复、教育、扶贫、代征费和社区工作等方面。

  (二)区残保金的管理部门及对象

  区财政局负责区残保金的年度预算审批、资金拨付、收支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区残联是区残保金的业务主管和资金使用单位,负责区残保金的年度预算编制、年终决算、会计核算和监督检查。截至2013年末,全区持证的残疾人人数为2,138人。

  (三)区残保金的资金投入情况

  区财政局残保金收支情况:2011年初结余15,811.92万元;20112013年期间总收入为16,640.47万元,其中:收到市财政拨付残保金16,578.04万元,存款利息收入62.43万元;总支出为拨付区残联6,666.75万元(含粤海街道职康中心搬迁经费15万元)2013年末结余25,785.64万元。

  区残联残保金收支情况:2011年初结余1,684.23万元(含专款结余172.65万元);20112013年期间,收到区财政拨入残保金6,666.75万元;累计支出4,920.94万元(含专款支出88.96万元),其中:本级使用3,375.88万元,下拨各街道办事处1,545.06万元;2013年末结余3,430.04万元(含专款结余83.69万元)。

  二、审计项目的实施情况

  本次审计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基础上,结合区残保金特点和实际情况,设立了共性指标下的个性子指标及其权重,建立了南山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对区残保金管理和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及效果性进行综合评价,进一步验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合理性、普适性及可推广性。

  本次审计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确定的24个共性指标进行微调,将不适用本项目的促进环境保护指标剔除,指标权重并入促进社会稳定指标;将与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单位项目投入金额变动情况,更名为残疾人年人均投入经费变动情况。分别在覆盖率促进社会建设(经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3个指标下设立了4个个性指标,同时采用定量分析结果评价定性指标。微调后本项目评价标准设有23个共性指标,12个个性指标。其中:

  1、反映经济性的9个指标权重30%,经审计扣减1.78分,实际得分28.22分;

  2、反映效率性的6个指标权重30%,经审计扣减3.78分,实际得分26.22分;

  3、反映效果性的8个指标权重40%,经审计扣减3.72分,实际得分36.28分。

  三、绩效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1年至201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财政局、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取得成效,为促进和谐南山建设作出贡献。

  一是加强残疾人服务工作。⑴强化康复服务。建立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为全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配送;创建南山区残疾人家属资源与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得到市残联肯定和推广;强化就业服务。通过举办专题招聘会、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工作,有效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竞争力和就业率;强化教育服务。通过多种形式为全区户籍残疾少年儿童提供教育服务,有效解决残疾儿童入学就读的困难,不断提高残疾人的教育程度和综合素质;强化社会保障服务。为全区户籍残疾人发放各类节日慰问金,为低保、重残、一户多残、特困残疾人发放特困救济金,为全区残疾人开展多种日间训练和拓展活动,有效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

  二是建设“阳光家园社区康园网络。全区8家街道职康中心已符合两园建设标准,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与技能训练及文体活动四位一体服务。

  三是开展文化体育助残活动。通过举办“全民助残健身残疾人才艺展示及文艺表演文化助残结对卡拉OK比赛读书征文、书画展等一系列活动,丰富残疾人生活,多次组织全区残疾人参加各种体育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本次审计,按照所构建的区残保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进行检查、计算及分析,2011年至2013年区残保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绩效综合评分90.72分(见附件)。各项指标情况如下:

  1、专项资金的设立科学性及规范性。

  根据《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实施办法》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残保金的预算计划、使用范围、资金分配、资金监管等内容予以规范,南山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设立有据可依,与相关规定要求一致。

  2、专项资金投入的政策吻合度。

  区残保金主要用于劳服所、街道职康中心、特殊残疾儿童教育及康复、重度残疾人及特困残疾人个性化服务、残疾人教育及就业、社区残协工作、重度残疾人社保补贴、爱心大厦残疾人功能服务等支出,基本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3、专项资金投入增长率和财政收入增长率的比率。

  2011年至2013年,区残保金预算安排分别为1,829.46万元、2,146.65万元和2,690.64万元,2012年比2011年增长17.34%2013年比2012年增长25.34%;全年区公共财政收入分别为77.56亿元、88.85亿元和100.53亿元,2012年比2011年增长14.56%2013年比2012年增长13.15%,残保金每年的增长速度分别是区公共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的1.19倍和1.93倍。

  4、专项资金投入带动其他资金跟进倍数。

  经审计,2011年至2013年全区残保金安排资金6,666.75万元,从区残联提供的资料来看,未发现有带动其他社会资金参与发展残疾人保障事业,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不明显。受本次审计时间、人力所限,未实施社会其他资金投入残疾人事业情况全面调查。

  5、残疾人年人均投入经费变动情况。

  2011年至2013年区残保金预算安排分别为1,829.46万元、2,146.65万元和2,690.64万元,同期残疾人平均人数分别为1,556人、1,741人和2,000人,2011年至2013年人均投入经费分别为1.18万元、1.23万元和1.35万元,残疾人年人均投入经费呈逐年上升趋势。

  6、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情况。

  ⑴预算编制情况。《管理办法》第四条区残联负责编制残保金年度预算和第九条残保金严格按预算和使用范围使用,任何部门不得挪用,年终结余转下年度安排使用等对残保金年终结余有明确规定,但区残联编制年度预算时未将每年的结余资金转入下年度安排使用。2011年至2013年区残联残保金年终结余分别为1,996.29万元、2,632.04万元和3,346.35万元,其中2013年终结余是当年预算的1.24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未能充分考虑到上年结余,也未交回区财政专户,形成财政结余资金沉淀。延伸审计的各街道残联也存在残保金年终结余未转入下年度安排使用的情况,截至2013年末街道残联累计结余619.35万元。

  ⑵预算执行。2011年至2013年区残联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部分项目相互调剂、未按预算拨款、项目预算执行偏差较大等情况,如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8个项目完全未执行,重度残疾人参保补贴经费2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不足50%,社区残协工作经费3个项目超支50%以上,部分项目预算执行刚性不足(见下表,金额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项目

预算安排

实际使用

执行率

2011

1

多种重度残疾人及特困残疾人实施康复个性化服务

  121.64

  36.29

  29.84%

2

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6.00


  0.00%

3

长江高科技就业助残项目配套资金

  12.00

  0.01

  0.12%

4

残疾人职业竞赛获奖奖励金

  0.70


  0.00%

5

社区残协工作经费

  193.08

  321.62

  166.57%

6

信息化系统建设日常网络维护费用

  5.00


  0.00%

7

重度残疾人参保补贴经费

  16.20

  5.23

  32.25%

8

区劳服所工作经费

  64.25

  109.35

  170.20%

9

残疾人扶贫济困及残疾人节日慰问经费

  90.00


  0.00%

10

预算外购买康复服务项目费及管理费

  66.00


  0.00%

2012

11

特殊残疾儿童教育、康复机构经费

  59.13

  4.11

  6.95%

12

残疾人职业竞赛获奖奖励金

  1.00


  0.00%

13

信息化系统建设日常网络维护费用

  5.00


  0.00%

14

重度残疾人参保补贴经费

  26.40

  10.61

  40.18%

15

二代《残疾人证》残疾评定工作经费

  5.00

  8.88

  177.60%

16

残疾人汽车驾驶培训补贴

  4.60

  1.42

  30.78%

17

扶持残疾人就业经费

  354.08

  47.16

  13.32%

18

残疾人特困救济及节日慰问经费

  162.50


  0.00%

19

预算外购买康复服务项目费及管理费

  66.00

  31.75

  48.11%

2013

20

特殊残疾儿童教育、康复机构经费

  46.50

  18.82

  40.47%

21

信息化建设经费

  11.40

  0.51

  4.49%

22

残疾人学习汽车驾驶培训补贴

  3.69

  0.23

  6.18%

23

残疾人个性化辅具适配经费

  128.91

  38.72

  30.04%

24

劳服所工作经费

  94.48

  41.39

  43.81%

25

扶持残疾人就业工作经费

  456.85

  129.68

  28.39%

26

弥补残疾人文化、体育类活动经费

  45.00

  1.31

  2.92%



合计

  2,045.41

  807.11

  39.46%

  7、专项资金到位率。

  2011年至2013年,区残保金预算6,666.75万元,已全额由区财政拨付区残联,专项资金到位率为100%

  8、专项资金使用率。

  2011年至2013年,区残保金预算安排6,666.75万元,实际使用共4,831.98万元,专项资金使用率为72.48%。本次审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3.5%的残疾人仍有生活救助需求,46.15%的残疾人仍有医疗救助需求,48.72%的残疾人仍有康复救助需求,58.49%的残疾人仍有就业社会保障需求,60.92%的残疾人表示目前低保救济金额偏低,在残保专项资金存在较大结余的情况下,全区残疾人保障需求未能得到充分满足。

  9、专款专用情况。

  区残联在财务核算方面以项目核算的形式单独反映残保金,基本能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现变更资金用途的情况。但审计也注意到,残保金的账务核算未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第四条关于“单独建帐,独立核算的规定执行。

  10、专项资金项目审批效率。

  区残联在网站公布了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教育及培训补助、特困救济补助和就业补助的申请流程,并分别公布了承诺办理时限。审计对办理时间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审批未按时完成,不按时完成率为67.05%,项目审批效率有待提高。据区残联反映的主要原因在于:在收到残疾人申请后,需要与其多次沟通评估确认需求情况;多数残疾人对辅助器具有个性化要求,需要根据其参数专门定制和多次调试;相关文件规定的各个环节的时限一刀切,部分项目审批在规定的时限内难以完成等等。

项目

抽查数

超期数

超期率

其中

超期1-3个月

超期4-6个月

超期6个月以上

辅助器具评估配送

86

82

95.35%

45

28

9

就业补贴

79

78

98.73%

78

0

0

教育扶助金

141

13

9.22%

13

0

0

特困救济补助

392

295

75.26%

288

7

0

合计

698

468

67.05%

424

35

9

  11、申请及审批(评审)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区残联通过制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预算编制、拨款程序和使用程序》、《南山区扶助残疾人教育及培训暂行办法》、《申请南山区残疾人教育扶助金注意事项》等制度,对残保金的申请和审批予以规范。

  12、申请及审批(评审)制度的执行情况

  区残联对残疾人的补助服务有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教育扶助金、特困救济补助及就业补助,根据区残联公示的办理流程,残疾人提出申请后,由社区工作站进行初审并报送街道残联审核,然后报区残联分管部门审核,最终由区残联领导审批。经对以上业务档案进行抽查,基本能按以上办事流程及规定进行申请、审批。

  13、专项资金的及时到位率。

  2011年至2013年,区残保金预算安排6,666.75万元,区残联实际收到财政拨款共6,666.75万元,除粤海街道职康中心搬迁经费15万元是20119月审批10月拨款外,区财政部门每年均在6月份之前将残保金拨付到账,专项资金的及时到位率为100%

  14、专项资金的及时使用率。

  经审计,2011年至2013年区残联应使用的残保金4,905.58万元中(含2014年支出73.6万元,但不含专款88.96万元),其中有262.15万元残保金存在跨年度使用,专项资金的及时使用率为94.66%

  15、项目完成率。

  经审计,2011年至2013年区残联预算安排项目326个,其中50个未实施,276个已完成,项目完成率为84.46%

  16、满意度。

  区残联2013年度对180个辅助器具使用者的回访情况显示,满意率为92.78%;本次审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残疾人对社会保障、康复训练及指导、社区服务等服务工作的满意度为74.51%,上述两方面综合满意度为83.65%

  17、覆盖率。

  ⑴残疾人教育扶助率。2011年至2013年当年享受教育扶助的残疾人数分别为208人、254人和312人,当年已入学的残疾人总人数分别为251人、294人和342人,残疾人平均教育扶助率为87.26%

  ⑵就业残疾人社保补贴率。2012年至2013年当年享受就业社保补贴的残疾人数分别为122人和165人,当年已就业的在岗残疾人总人数分别为122人和165人,就业残疾人平均社保补贴率为100%

  ⑶残疾人培训补贴率。2011年至2013年当年享受培训补贴的残疾人数分别为460人、420人和430人,当年参加培训的残疾人总人数分别为460人、420人和430人,残疾人平均培训补贴率为100%

  ⑷残疾人辅助器具的配用率。2011年至2013年已配用辅助器具的残疾人数分别为101人、175人和217人,申请配用辅助器具的残疾人总人数分别为101人、175人和217人,残疾人辅助器具平均配用率为100%

  18、预期目标实现程度。

  区残联基本能按年度计划完成各项工作,能按时完成《深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到2013年残疾人康复的任务目标,其中区残联在完成十二五残疾人康复服务中期任务检查中,成绩在我市各区名列前茅。但各街道职康中心存在残疾人受益人数不够多的情况。2011年至2013年区残联向各街道办事处投入残保金1,545.06万元,用于8家职康中心的建设运作费为965.97万元,占62.52%,街道层面职康中心覆盖率为100%,基本的家居、手工、辅助器具、心理疏导等业务覆盖率为100%。职康中心的面积在300600平方米之间,共有残疾人会员268名,均为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根据进站补贴测算,经常到各街道职康中心康复的残疾人为192人(平均每个街道24人),受残疾人伤残等级及自理能力所限,残疾人到职康中心接受康复训练服务的人数不够多;另外,非会员残疾人到职康中心康复训练不享受出勤补贴,未计入测算数据中。

  19、后续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在区残联制定的管理制度当中,缺乏辅助器具管理、绩效评价等后续管理制度,后续管理制度有待健全。

  20、后续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区残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内部核算制度》规定:“各街道残联要求每半年向区残联上报一次收支情况表。区残联须随时掌握残保金的使用情况,定期查看财务报表,但各街道残联并未按要求每半年向区残联上报一次财务报表,区残联也未对此进行跟踪管理,对划拨街道使用的残保金的后续监督管理有待加强。

  区残联2013年8月购入机动轮椅17辆,价值9.86万元,未按规定要求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据区残联资料显示,由于在实际操作中不便于对辅助器具进行回收,已与区相关部门协商,不再列入固定资产而作赠送处理,但将辅助器具交付残疾人时未履行相关赠送手续。

  区残联未将残保金纳入统一核算,拨付的“爱心大厦综合服务项目启动经费4个项目单独在拨入专款专款支出核算,至2013年末结余83.69万元。

  区残联在发放补助时,存在个别残疾人多发的情况,审计抽查发现2宗,涉及金额1.04万元。

  延伸审计也发现,个别街道残联存在发放慰问品无签收手续、残疾人户口外迁未及时注销残疾人证、其他项目经费挤占残保金及未按规定设账核算等不够规范的情况。

  21、项目绩效评估情况。

  2011年12月,区残联就南山区残疾人家属资源与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立了评估体系,邀请专家进行评估,创建了南山特色精神康复新模式,受到市残联肯定,并以现场会形式在全市推广;20143月,区残联成立考核组对残疾人康复与指导中心2013年度的服务工作进行评估;同时,区残联201411月出台《南山区残联关于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以加强对购买服务项目的监管。但区残联2011年至2013年期间对区残保金资助项目及资金使用绩效审计不够充分,未完全达到《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第二十四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对申请资助项目及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的审核、公示和绩效审计的要求。

  22、促进社会建设(经济建设)。

  在区残联等相关单位的努力下,通过残保金的持续投入,全区残疾人事业稳步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全区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

  ⑴学龄残疾人入学率。2011年至2013年已入学的残疾人数分别为251人、294人和342人,有上学能力的学龄残疾人总人数分别为278人、319人和359人,学龄残疾人平均入学率为92.78%

  ⑵残疾人就业培训率。2011年至2013年参加就业培训的残疾人数分别为460人、420人和430人,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总人数分别为627人、630人和669人,残疾人平均就业培训率为68.02%

  ⑶自主创业补助率。2012年至2013年享受自主创业补助的残疾人人数分别为4人和5人,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总人数分别为4人和5人,平均自主创业补助率为100%

  ⑷残疾人康复训练率。2011年至2013年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人人数分别为1490人、1720人和2050人,在册的残疾人总人数分别为1621人、1861人和2138人,残疾人平均康复训练率为93.59%

  23、促进社会稳定。

  在区残联等相关单位的努力下,逐年加大了残保金的投入,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全区社会稳定。

  ⑴残疾人就业率。2011年至2013年已就业的残疾人数分别为580人、572人和614人,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总人数分别为627人、630人和669人,平均残疾人的就业率为91.69%

  ⑵残疾人投诉上访率。2011年至2013年当年投诉上访的残疾人人数分别为2人、1人和2人,在册的残疾人总人数分别为1621人、1861人和2138人,残疾人平均投诉上访率为0.09%

  ⑶残疾人节日慰问率。2011年至2013年每年享受节日慰问的残疾人人数分别为1621人、1861人和2138人,在册的残疾人总人数分别为1621人、1861人和2138人,残疾人节日慰问率为100%

  ⑷残疾人特困救济率。2011年至2013年当年享受特困救济的残疾人人数分别为693人、774人和837人,当年应享受特困救济的残疾人总人数分别为693人、774人和837人,残疾人特困救济率为100%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调查研究,继续提升保障水平

  建议加强对我区残疾人的调查和各种需求的统计分析,并按照《深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各项工作要求,合理确定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加大投入,加强就业培训,继续提高残疾人就业培训率;进一步提高街道职康中心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范围,以满足开展残疾人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和职业技能训练以及文体娱乐活动的需要;与市残联积极沟通,适度提高残疾人的各项扶持补助标准,以更好地满足残疾人的保障需求,特别是重度残疾人和低保残疾人的需求。

  (二)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服务工作,完善残疾人社会化服务体系

  在加强指导和监管的前提下,通过制订政策和财政资金资助,引导鼓励社会团体、个人和外资以各种形式捐助或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开展残疾人服务项目,增加残疾人活动场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构建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的残疾人“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强化预算约束力,做到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严格编制残保金年度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保障作用,避免财政专项资金沉淀,进一步满足广大残疾人实际需求,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加强制度建设及业务管理

  1、建议区残联完善残保金管理和使用的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避免错发补助金的情况发生;向上级部门建议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时间,更切合实际工作的需要。

  2、建议区残联加强对街道残联的指导和监督,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残保金的使用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资金真正、有效地用于残疾人事业。

  3、建议区残联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对《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予以修订完善,将向残疾人配用的辅助器具作为赠送处理,并按规定履行赠送手续。

  4、建议区残联加强对残保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分析残保金的使用情况,进一步提升残保金的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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