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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审计局2015年第5号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15-11-0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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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南山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审办社发〔20154号)、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审社〔20154号)的要求,南山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共7名审计人员,自20151月至3月,对南山区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拆迁安置)改造)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了棚户区(拆迁安置)改造、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情况。本次审计重点调查了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统计局、区建筑工务局和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延伸调查了10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融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和企业、对2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开工情况、2个项目的基本建成情况、6个续建项目的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工作得到了各有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进展顺利。审计涉及的相关单位对所提供的与审计有关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南山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南山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南山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情况

  2013年,南山区通过实物安置方式实施棚户区(拆迁安置)改造,保障棚户区(拆迁安置)改造居民家庭4001200人;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4471039人,其中:廉租住房保障180414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267625人;通过实物配租、发放人才安居货币补贴等方式保障符合人才条件家庭36104366人,其中:实物配租398796人,发放人才安居货币补贴2945人(户)571.70万元。通过货币补租保障区内试点企事业单位人才7,372.5069万元。

  (二)南山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南山区政府与深圳市政府签订的《2013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2013年南山区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任务目标为:完成新开工任务1200套;竣工及基本建成任务5200套;实现对2013年符合条件且签订货币补贴协议的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为本区约2万人才发放约1亿元(上限补贴资金额度)租房补贴等。

  经审计核实,实际完成开工任务1210套,完成竣工及基本建成任务5477套,开、竣工任务均已超额完成;对已申报的符合条件低收入家庭,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267户,发放廉租补贴保障180户,实现了对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为南山区符合人才条件的2945人(户),发放货币补贴571.70万元。

  《工作目标责任书》还要求根据辖区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对周边配套支路及教育设施开展建设,力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及同步交付使用;支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缴存扩面工作,督促本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00%达到《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铜级标准。

  经审计核实,辖区内保障性安居工程周边均有配套支路,已完工的南科大拆迁安置项目配建有幼儿园和小学等教育设施,硅谷公寓项目配建有幼儿园,均已通过竣工验收;区住建局通过发布《关于落实南山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户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2013年228日)和《关于南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2013516日)等措施,支持和督促区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2013年新增的2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均按《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的要求送审评价资料,目前尚在评审过程中。

  (三)南山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3年,南山区共筹集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72,004.97万元,其中: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20,160.00万元,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51,491.8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353.17万元;当年支出总计65,421.11万元,其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支出187.69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保障支出14,479.95万元,棚户区(拆迁安置)改造支出50,753.47万元;年末累计结存57,926.08万元(含上年结余51,342.22万元)。

  2013年,社会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通过银行贷款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94,007.00万元。至2013年底,银行贷款余额为151,507.00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南山区不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积极推进棚户区(拆迁安置)改造和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通过实施《南山区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补租试点工作方案》,积极缓解区内人才住房困难,为人才安居乐业创造了必要条件,为住房保障制度创新进行了新的尝试。

  (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覆盖规模进一步扩大,对符合条件家庭应保尽保。

  2013年,南山区申报住房保障的符合条件低收入家庭447户,南山区通过发放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保障低保及低保边缘无房家庭180户,较2012年增加19户,增长 11.80%;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保障低收入家庭267户,较2012年增加14户,增长5.53%

  南山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居住需求,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规模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不断提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对符合条件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减轻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房负担,使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二)创新人才安居保障制度,多种方式缓解人才住房困难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2013年南山区启动人才安居工程,为区内人才提供人才安居租房补贴。截至20131231日,已发放人才安居补贴571.7万元,补贴人数2945人(户)。

  同时,目前在建的8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中,有6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将共计建设4593套保障性住房,已建成的硅谷公寓项目将提供1037套保障性住房,这些保障性住房将有效缓解区内人才住房压力。

  此外,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2013年南山区实施了《南山区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补租试点工作方案》,由行业主管部门对区内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认定,将认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纳入《南山区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补租名录》,根据名录内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住房补租套数,由区财政按20,000//年的标准给予住房补租。预算补租资金共计1亿元,相当于提供5000套实物公共租赁住房。截至20131231日,已发放住房补租7,372.5069万元,共涉及区内试点企事业单位167家。

  以上人才安居保障举措进一步减轻了区内人才住房压力,为南山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推动“三区一高地建设、促进南山区经济长期健康平稳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棚户区(拆迁安置)改造有效改善了原居民居住条件,推动城中村产业升级

  2013年,南山区南科大拆迁安置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新实施拆迁安置改造(大冲拆迁安置三期)400户。通过对棚户区(拆迁安置)改造,有效改善了当地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棚户区(拆迁安置)改造还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改变了城中村经济发展模式,推动了城市更新发展。如南科大拆迁安置项目对福光、田寮、长源等三村进行整体改造,建成居住区30.768万平方米,办公、商业区和产业园区27.60万平方米,配套公共设施1.645万平方米;大冲旧改项目整体改造完成后,将建成一座总建筑面积达到280万平方米,区位优越、配套完善的现代化、智能化、生态化大型高尚社区,成为南山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建设投资,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013年,南山区财政(含上级财政补助)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72,004.97万元;政府和社会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共完成投资91,378.09万元;区内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拆迁安置)安置住房竣工面积37.70万平方米。

  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建设投资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增加了住房有效供应,推动了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形成,为拉动内需、扩大就业、调控房地产市场、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审计发现,南山区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制定、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租户欠缴租金

  审计发现,2013年1月至12月,应收公共租赁住房租金371.36万元,实收353.17万元,欠收租金金额为18.19万元,欠缴租金租户共31户,其中:人才实物配租15户,欠缴租金8.27万元,低收入困难家庭16户,欠缴租金9.92万元。

  (二)硅谷公寓项目路口开设审批缓慢

  硅谷公寓项目位于待建市政路(清语路)的路口开设申请从2013年8月开始申报,截止201312月,尚未获得批复,造成主要出入口不能施工,影响消防、人防、规划等专项验收。

  (三)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南山区政府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跟踪审计整改工作,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对于2012年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具体是:

  1、茶光地块(东)项目进度滞后的问题。区住建局对此问题高度重视,通过约谈项目公司负责人、协助修改完善绿色建筑设计、修改设计施工图、办理施工手续、报建调整等整改措施,使该项目于2013年年初恢复正常施工,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施工进度。截止2013年底,该项目主体已施工至第7层。

  2、个别保障对象将租赁补贴未用于改善住房条件的问题。2013年区住建局采取措施,要求续签和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以备查验。本次审计中,未发现类似问题存在。

  3、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未及时收回的问题。2013年区住建局售房中心采用上门催缴、发函、提起诉讼、安装单户指纹锁等行政、技术手段进行追缴,追回欠缴租金2.52万元。其余未追回欠租租户为低收入家庭,属家庭经济困难,无法进行追缴。

  4、未及时使用中央补助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的问题。2013年该问题已得到整改落实,专项资金根据使用要求安排用于支付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廉租住房补贴。

  四、原因分析

  (一)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租户欠缴租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人才实物配租租户未及时缴纳租金,另外有部分欠租租户为低收入家庭,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租金。

  (二)硅谷公寓项目设计在规划待建市政路(清语路)开设主要出入口,路口开设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部门间的沟通、协调配合力度不够,导致路口开设批复进度停滞不前。

  五、审计建议

  (一)建议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加大对欠缴租金租户的催缴力度,严格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涉及规划、住房、交通、建筑工务等多部门,建议明确细化各相关主管部门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管理过程中的权责关系,建立权力和责任相一致的问责机制,并将相关权责部门列为年终绩效考核主体,通过绩效考核,加强各部门间分工协助、协调配合,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

  (三)建议对社会投资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以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社会投资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有效的跟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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