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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4-25来源:南山区审计局
区审计局局长 罗汉明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绩效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情况
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区审计局2016年共开展绩效审计项目4个:一是本着关注民生,促进惠民政策有效落实的原则,开展了全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绩效审计;二是以促进摸清底数,提升国有资产效益为目标,开展了全区区属物业现状及管理情况绩效审计;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国有经营资本的审计力度,实施了区直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情况绩效审计;四是根据市审计局授权,开展了南山区治水提质2016年度建设情况跟踪审计。四个项目共发现问题16个,提出审计建议15条。现将有关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绩效审计
我区于2014年年底开始试点民生微实事项目,是立足社区居民需求,以群众“点菜”、政府提供服务的方式开展的小型民生项目,重点解决因规模过小或不具有普遍性而未被统一实施的民生问题,使其与现有民生实事项目形成互补,有序推进社区治理新模式,逐步提升民生服务水平。2015年至2016年度,财政累计安排拨付该项目资金1.2亿元,其中2015年安排2000万元,2016年安排1亿元。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区民政局会同各街道、社区累计完成民生微实事项目566个,涉及资金3843.97万元。其中,工程类项目337个、服务类项目131个、实物类项目98个,项目内容涉及社区安全防护、环境整治、便民或休闲设施、居民文体活动等多个方面,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一批社区居民身边的小事、难事、急事,让居民切实享受到更优质的民生服务和生活便利,幸福感不断提升。
但审计发现,我区民生微实事工作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制度建设不完善,存在未对项目实施的具体流程做出明确规定、未完善区级项目菜单库建设、对项目完成时限规定不明确、项目公示及宣传渠道有待改进等问题。二是部分街道、社区未按规定遴选项目。如个别社区实施了原本应属于公立学校配套建设的项目,偏离了民生微实事资金主要用于社区安全防护、改善居住环境、丰富居民娱乐生活的初衷。三是部分项目审批不够规范,存在未履行完整的审批流程、先实施后审批等现象。四是部分项目管理存在漏洞,如有的实施单位擅自取消和变更项目实施内容,有的项目缺乏前期可行性调查,导致项目完成后遭居民反对而被迫改建,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等。五是部分工程类项目管理不到位,存在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个别工程结算量与实际工程量不符、部分工程文书签署时间相互矛盾、部分完工项目未得到有效的后续管理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审计要求:一是区民政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民生微实事项目配套制度,为项目各环节开展提供制度依据,同时加大项目菜单库的建设力度,为各街道、社区实施项目提供参考。二是要增加民生微实事公示和宣传渠道,积极构建与居民互动交流的平台,鼓励群众参与民生微实事的建设和监督,真正实现居民自治自管的初衷。三是各街道办要加强对民生微实事项目遴选立项的把关,不局限于仅对项目进行书面材料审核,更应对申报、实施环节进行把关,确保民生微实事项目资金真正用于民生。四是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动态监督,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合同履行情况,杜绝损失浪费现象,充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五是要加强对项目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以及对工程质量的复核,认真落实项目后续管理职责,及时完善相关移交管养手续等,确保实施项目的质量和后续使用安全。
(二)区属物业现状及管理情况绩效审计
区属物业是指登记在区政府及其各组成部门、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名下且权属清晰的物业,或者因历史遗留问题等多种原因未在国土产权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但由区政府及其各组成部门、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占有、使用、收益的物业。近年来,区物业办等各有关部门在履行政府物业管理职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通过集中打造创业园区、购置物业、厂房置换等多种方式,使我区区属物业可用面积不断增长。据相关资料显示,从2006年6月至2016年9月,全区区属物业总面积由149.46万平方米增加到297.13万平方米,可用物业面积的快速增长为我区推进城市开发及更新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改善辖区民生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另外,区物业办还积极推动区属物业管理改革创新,推动出台了《南山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以下简称“1+3文件”),建设并启用了“南山区区属物业资产全过程跟踪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物管信息系统”),将区属物业管理工作逐步纳入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为进一步高效管理区属物业奠定了基础。
但审计发现,区属物业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区属物业产权管理存在缺陷。区属物业家底不清晰,不同部门统计的物业数量和价值存在较大差异;产权变更交接不到位,各有关部门未能严格按照要求将物业移交物业办,目前已移交的物业仅有4.6万平方米,占全部区属物业比例偏低;产权登记工作不到位,审计中随机抽取的6家行政事业单位共有58处合计9.9万平方米区属物业未在固定资产账面体现,部分被抽查单位甚至不了解有关物业情况,产权登记存在风险。二是部分物业购置风险控制不严,部分项目购置过程存在瑕疵,个别项目存在因前期评估不到位导致项目停滞、合同价与国土备案网签价不一致等问题。三是物业出租违约处理力度有待提高,截至2016年7月31日,区属出租物业违约欠租情况共计174宗,欠付租金1732万元,针对此种情况,区物业办未严格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通过解约、诉讼等手段处理欠租问题。四是物管信息系统有待完善,2016年上半年投入使用的物管信息系统中,不同模块统计出的物业面积总数存在较大差异,软件设计存在核对功能缺陷,且物管信息系统数据不能与财务数据进行核对。
针对以上问题,审计要求:一是狠抓“1+3文件”落实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做好“1+3文件”的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物业管理、购置等各项相关规章细则。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区物业办和相关单位在购置、出租、日常管理、数据收集、违约追究等环节要各司其职,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全口径统计摸清物业底数。加快清算进度,对未入账、未登记、未办理移交的物业及时入账、移交或更新信息;对产权不清或者有争议的物业采取司法、谈判、补偿、索赔等多种方式尽快确定权利主体,及时到国土部门登记确认,并纳入系统管理,尽可能厘清现有政府物业的持有和使用情况。四是本着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区物业办各项工作职能,加强区属物业管理队伍建设。
(三)区直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情况绩效审计
区直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区直属国企”)是指由区国资委监管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纳入本次对外投资审计范围的6家区直属国企分别是:科汇通公司、百旺信公司、深汇通公司、大沙河建投公司、南山创投公司和汇通金控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6家区直属国企合并报表资产总额93.10亿元,负债总额24.81亿元,净资产68.29亿元,对外投资总额14.16亿元。近年来,区国资委及所属国企积极优化资产管理,提升物业收益,努力完成吉安深圳产业园、蛇口人才公寓保障房等区级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主动应对和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为促进我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拓展投资领域、参与重点扶贫惠民公益项目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近三年各公司的资产总额、净利润和国有净利润均实现逐年递增,其中,2015年度净利润和国有净利润在2013年基础上实现了翻番。2013至2015年度,累计收回投资分红8824.83万元,年均投资收益率为2.12%。
但审计发现,区直属国企的对外投资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投资项目现状不佳。经对6家企业总计127个投资项目进行梳理,发现已吊销营业执照的项目有35个,涉及金额6441.11万元,占项目总数、投资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7.56%、4.55%;已注销、结业、停业或已撤销的项目有9个,涉及金额2801.95万元;经营到期、经营异常或处于清算状态项目有8个,投资金额4584.28万元。二是投资收益整体偏低。在6家区直属国企中,汇通金控公司为2015年新成立单位,大沙河建投公司处于建设投资前期,尚未体现投资收益。另外4家区直属国企近三年年均投资收益率皆不足3%。三是对外投资监管有待加强。主要表现为大部分物业资产产权不清晰、部分投资项目或物业资产未登记入账、账载信息与工商登记不符、部分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不健全等。
针对以上问题,审计要求:一是清理家底。在充分尊重历史、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已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异常的投资项目开展清理;解决目前投资项目产权不清、投资项目登记不完整等问题,将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成效作为衡量考核企业领导工作业绩的指标,避免问题久拖不决,积重难返。二是完善制度。区直属国企应在区国资委指导下建立对外投资长效工作机制,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处置不具投资活力的对外投资项目;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项目责任制度,做到相关人员权责明确、程序清楚、相互制衡、运行有效;建立适宜的投资项目评价体系,逐步实现事前论证和决策科学民主、事中监督及时有效、事后考核评估客观,为高效管理投资项目提供制度保障。三是提高效益。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投资项目监管,定期对投资价值进行评估并提出对应措施,保证对外投资效益,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增强企业财务管理,及时更新完善财务信息,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减少企业管理风险。
南山区治水提质2016年度建设情况跟踪审计
根据《深圳市治水提质2016年建设计划》,由我区负责实施的治水提质建设项目共8项,计划总投资15.89亿元。截至2016年12月20日,累计安排建设资金2.08亿元,累计支出1.41亿元。8个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年度建设目标。区环保水务局及相关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执行市、区治水提质工作方案,落实制度建设和创新管理,全面规范工程建设,积极主动协调,完成106个住宅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特别是通过“雨污分流”改造和补水系统升级,改善后海河水质,使后海河在全市134条黑臭水体中率先脱黑脱臭。另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多元化的有效宣传,为我区治水提质工作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但审计发现,我区在治水提质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还存在几点不足:一是实际项目支出与投资计划安排存在较大偏差,主要原因有:部分项目概算批复的建安工程费用与施工合同价差异较大;合同条款设定的支付比例不合理,已竣工验收项目因未及时送审,按合同约定仅能支付至合同价的60%-80%。二是各类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分属不同部门实施,建设计划和实施时间不能有效衔接,造成各项目先后多次进场施工,影响小区居民日常生活。三是部分项目设计出现功能性漏项。如后海河水质改善工程二期项目存在闸门启闭机电控制系统设计漏项,影响闸门启闭机调试及后期运行维护。四是部分住宅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存在管材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已督促施工单位对不合格批次产品作退场处理,更换材料供应商,并对已埋不合格批次管材做返工整改。
针对以上问题,审计要求:一是建设单位应提高财政支付意识,在拟定合同时,合理设定工程进度款支付及限时工程结算条款;对已完工项目,及时开展工程结(决)算及工程余款支付等相关工作。二是相关部门应加强老旧住宅小区各类改造需求调研,多部门密切配合,合理规划,针对同一住宅小区的不同改造项目,应尽量统一立项、统一进场实施,减少施工扰民。三是建设单位应加强对设计成果文件的质量控制,在设计合同中明确设计成果文件质量要求和缺陷责任追究,以合同约束设计单位服务行为;施工前应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加强图纸会审,及时完善施工图设计。四是建设单位应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意识,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入场施工材料抽检工作,确保工程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二、2016年度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情况
2016年,区审计局贯彻落实市审计局的有关要求及区政府对投资项目提质提速的总体部署,退出建设项目“审批链条”,取消工程标底审计,优化配置审计资源,对南科大和深大新校区拆迁安置二期建设项目、深圳湾滨海休闲带西段工程、南山医院改扩建等区重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采取优化审计内部工作流程、驻点区工务局就地审计等创新措施,加快审结送审项目,提高行政效率效能。全年共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287项,审计金额65.98亿元,核减金额4.01亿元,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520条,多项指标创历年新高。针对标底项目缺漏项等问题核增投资额0.96亿元,督促追回超付费用182.23万元。审计在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我区在2016年继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先后发布实施了《南山区财政资金投资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法(试行)》、《南山区政府投资和采购项目提质提速改革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着力提高小型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水平,精简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成落地速度。各建设单位也推行了多项促进建设项目规范管理的措施,如区卫生和计生局制定了《南山区卫生计生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办法》,区城管局推行项目代建制、EPC管理、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等举措,区工务局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和计划管理、优化部门职责分工等方式规范建设项目管理。
总的来说,2016年各建设单位努力克服了政府投资项目多、任务重等困难,较好地完成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任务,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社会效益;各建设单位基本能遵循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等相关规定,建设规模和工程造价基本能控制在投资计划确定的建设目标内,工程管理日趋规范。尽管如此,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工程项目标底编制质量不高
一是审计核减率较高。2016年审定的12项工程标底平均核减率高达17.36%,其中有10项核减率大于5%,如留仙学校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预算(标底)项目,核减率达21.96%。二是缺项、漏项。2016年共有11项标底存在缺漏项问题,如育才二小改扩建工程预算(标底)项目,送审文件漏计的工程造价合计797万元,占送审价约7.82%。
(二)部分工程项目送审结(决)算造价不实
2016年审结的政府投资结(决)算项目共275个,平均核减率为4.19%,其中有83项核减率超过5%,占比达30.18%。导致项目送审结(决)算造价核减率偏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建设单位未树立建设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对投资控制和工程结(决)算把关不力,对委托造价咨询业务的质量管控和履约评价管理不严。二是部分建设单位不具备工程造价审核力量,但又未委托造价管理部门或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结算,直接将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送审。如义学街样板村工程决算项目,该项目送审建安工程结算价为470万元,核减111万元,核减率23.62%。
(三)部分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及执行不规范
一是合同签订滞后或未签署合同日期。在2016年审结的275项政府投资结(决)算项目中,有62个项目存在合同签订滞后或未签署合同日期问题,占比达22.5%。如老住宅区管道燃气建设工程(第九批)决算项目,工程设计合同及5个燃气建设施工合同均未签署日期,工程监理合同及2个燃气建设施工合同签订滞后。二是未按招标文件的关键条款签订合同。如南山区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决算项目,该项目广深高速和南光高速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约定监理服务收费条款专业调整系数为0.8,但合同却约定专业调整系数为1.0。三是合同内容未完全履行,结算时又未扣减相应费用。如荔湾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决算项目,工程设计合同内容包含竣工图编制,但设计单位实际未编制竣工图,建设单位在送审决算时未核定合同履行情况,未扣减相应费用,导致多计工程设计费。
(四)部分工程项目超付工程款或工程服务费
2016年审结的275项政府投资结(决)算项目中,有15个项目超付工程款,42个项目超付工程服务费,合计超付329.6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送审结算价不实导致审计核减率较高,建设单位虽然保留了一定比例的待结款项,但仍然超付;二是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服务费时未严格核定结算价,直接按合同价全额支付,导致超付。经建设单位积极追缴,已有44个项目的超付问题已整改,累计追回超付费用182.23万元。
针对以上问题,审计要求:一是建设单位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程造价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审核管理,或引入外部质量复核机制,保证工程造价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利用合同条款对委托造价咨询业务的质量标准、人员投入等进行约束,并加强履约评价和质量缺陷责任追究。二是不具备工程造价审核力量的建设单位应委托造价管理部门或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把关。三是规范合同管理,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时签订合同,并签署合同时间;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合同;强化合同执行管理,结算时应核实合同实际履行情况,扣除未完成合同内容的相应费用。四是对于暂定价或实施过程中计价情形发生变化的合同,建设单位在支付费用时应及时核定合同结算价;对审计发现超付工程款问题,建设单位应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或审计报告整改期间及时、全额追回。
今后,区政府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对限额以上项目及限额以下的重点项目和审计风险评估较大的项目进行重点审计,提高审计结果运用水平,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力度,促进我区合理有效运用财政资金及公共资源,加强和改进政府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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