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7-28来源:南山区人大办
(2016年7月28日深圳市南山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南山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于2016年9月底前完成。区级国家机关换届选举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
二、依法成立南山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主 任:王晓星,副主任:饶红蕾、王树佳、邓连发,委员:郑志坚、邓志荣、傅静宏、柳毅芬、刘德东、金翠、杜屏、吴燕珊、胡芸、刘根平、练聪、李建新、温靖宇、邓石庄。区选举委员会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区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理选举工作的具体事宜。
三、南头、南山、西丽、沙河、蛇口、招商、粤海、桃源8个街道办事处分别设立选举工作办公室,在区选举委员会的授权下,负责主持辖区内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四、团区委、区经济促进局分别设立选举工作办公室,在区选举委员会的授权下,负责主持有关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各选区设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主持本选区的选举工作。
南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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