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大决议决定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水质保障的决定

时间:2020-01-14来源:南山区人大常委会

分享到:

  (2020年1月14日南山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水质保障,作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西丽水库作为深圳重要饮用水源地,服务人口约600万人,其三条入库河流上游流经大磡村、白芒村、麻磡村(简称“水源三村”),因历史遗留建筑问题和地表面源污染问题,威胁西丽水库水质安全。同时,受水源保护线、生态控制线两条“铁线”的双重制约,南山北部片区发展受限,导致南北片区发展极不均衡。为充分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做到“让保护更严格,让发展更充分”,构建西丽水库更安全的供水格局、更严格的保护体系和更协调的发展布局,我区将在稳步提升水库水质的前提下,优化调整西丽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这既是南山高质量打赢治水提质攻坚战,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态城区,争当可持续发展先锋的内在要求,也是高起点高标准打造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要举措,更是巩固南山作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果的现实需要。在此新形势下,我区饮用水源水质保障工作要求不断提高,需要全区上下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水质保障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视为环保领域的重中之重。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白芒河、麻磡河、大磡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丽水河、燕清溪等水质保障工程,将水库东西片区二级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为非水源保护区。2021年底前,统筹推进“水源三村”二级水源保护线和生态控制线的优化调整。到2022年,西丽水库饮用水源水质常年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并将长岭陂水库建设成西丽水库的战略储备水源地,充分发挥其供水、调蓄和防洪等作用。在推进水源保护线和生态控制线优化调整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提升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障水平,为深圳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贡献南山力量。

  三、压实工作责任

  充分发挥区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党对饮用水源水质保障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最严格的饮用水源水质保障机制,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饮用水源水质保障工作负总责,要加强水质保障的组织实施,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压实相关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将饮用水源水质保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范围,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和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着力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

  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在遵守刚性底线的基础上,努力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政策衔接,结合水源保护线和生态控制线的优化调整,有针对性地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路径,加快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实现南山北部片区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强化市区沟通协调,推进西丽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相关土地移交南山区自行管理,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办理移交管理手续,为彻底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落实饮用水源保护措施打下坚实基础。

  五、大力加强环境综合整治

  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保持严查严处、持续高压的态势,加强水源保护区及周边区域的面源污染治理。对擅自种植果树、养殖畜禽及倾倒垃圾、填土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确保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清理整治到位。强化流域区域、河湖水系保护,逐步实现由管水库向管流域转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整治成果巩固和“回头看”工作,防止已整改问题再现。

  六、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

  对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相关标准,认真查漏补缺,制定完善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白芒河、麻磡河、大磡河综合整治工程,加快丽水河、燕清溪等水质保障工程实施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全面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和市政府验收标准,完善水源保护区界碑、警示标志设置、防护栏设置等工作。开展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从水量达标建设、水质达标建设、监控体系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全方位提升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

  七、全面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

  加强日常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成立专门的水域保洁小组,加强对水库的日常巡查和保洁,定期开展环境保护状况评估;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监测信息公布制度,加强台账管理,依法发布水文情报预报。增强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的部门联动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完善风险防控系统和应急处置体系,确保突发事件及时高效处理。加快水库信息化平台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能水库”建设,增强决策指挥能力,实现水源地运行监管的数字化、智能化和专业化。

  八、持续加大执法力度

  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开展常态执法和专项执法行动,定期开展各项环保督察落实事项“回头看”活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污染违法行为。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执法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和科技执法,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形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构建行政执法、公益诉讼、刑事司法“三位一体”的责任追究体系,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违法行为“零容忍”。

  九、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

  区人大常委会要将饮用水源水质保障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任务,围绕压实任务、确保进度、巩固成果、考核问责等方面,加强与市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和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工作联动。综合运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或约见等形式,组织人大代表对饮用水源水质保障工作突出问题开展跟踪监督,反映群众呼声,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做好饮用水源水质保障工作。

  十、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饮用水源水质保障监督工作,积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完善举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加强各类媒体的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监督、自觉履行保护饮用水源法定义务。加强饮用水源水质保障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共建共治共享。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3050037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7157920号-1

公安备案号:44030502001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