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5来源: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背景情况
经市政府同意,在前期优化轨道交通五期建设工程和工业上楼审定事项的基础上,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关于城市绿化方面一是优化提级审定范围,二是优化提级审定流程,三是优化专家论证情形、次数、人数,征求意见情形、渠道等。上级文件为我区绿化保护工作提供了指导和遵循,有利于为更好统筹协调建设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减轻企业负担。
二、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主要对区绿化保护专班工作方案的组织架构、流程管理等进行优化。
(一)优化组织架构
区绿化保护专班组长调整为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调整为区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调整为原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并增加市前海管理局发展改革处、规划管理处、建设管理处分管负责同志;专班办公室主任调整为区城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二)优化流程管理
1.市政府审定事项,区政府审议方式建议原则上需召开专班联席会议审议,重要且紧急的可报请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签批。
2.区政府审定事项及审定方式,建议除报市政府审定事项外,区临时占用城市绿地3500平方米以上的(延期申请除外),迁移砍伐胸径大于80厘米的,胸径大于50厘米10株以上的,迁移一般市政树木50株以上或红线内树木100株以上,砍伐树木25株以上的,原则上需召开专班联席会议审定;其他情况原则上需经专班办公室会议审议,报请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签批;重要且紧急的可报请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签批。
3.区城管部门审批事项,除报市、区政府审定事项外,区其他占用城市绿地的。
4.专家论证情形、次数、人数,征求意见情形、渠道等按《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
三、加强全周期监管,完善闭环管理
申请单位需将占用城市绿地和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前、事中、事后情况及时录入南山区迁移城市树木全周期智慧系统,完善一树一档、移交接收等台账资料,实现闭环管理。事前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迁移方案,准确录入树木影像信息形成二维码和建立基本台账;事中要做好现场围挡告示,经审批监管单位现场检查督导后,安全规范开展修剪枝条、挖土刨坑、捆绑树根、起吊装车等施工作业和现场管理,并拍照录入系统;事后要加强水肥、护树架、伤口处理、病虫害防治、除杂、挂牌等养护管理,确保成活率,并及时拍照录入系统,数量较多的应设置现场监控并接入系统,养护期满及时与接收单位办理移交接收手续,报备归档。审批监管部门移交前开展成活率“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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