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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21来源:南山区采购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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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09年,我中心认真执行《条例》规定,主动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一)组织学习和加大宣传。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政府采购体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采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领导和落实责任。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目前,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中心主要通过“南山政府在线”、“南山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特区报和蛇口消息报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招标采购信息。

  (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894条,其中工作动态5条、政府采购招标公告403条、政府采购中标公告357条、小型工程招标公告59条、小型工程中标公告71条;通过门户网站的意见信箱答复群众提问3条。

  (二)通过报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蛇口消息报开辟“阳光政府、阳光采购”专栏,定期刊登政府采购相关知识,扩大政府采购影响力;每周一在蛇口消息报头版刊登近期政府采购信息,提高政府采购参与力度。通过报刊发布政府信息92条,其中深圳特区报12条、蛇口消息报8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中心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但由于此项工作开展时间较短,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技术、手段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创新。

  2010年,我中心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统一认识,努力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二是进一步梳理我中心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好地发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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