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6来源:南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各股份合作公司:
根据《南山区建筑废弃物非法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废弃物非法处置专项整治行动。为积极配合做好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股份合作公司(下属分公司或经营部)认真排查,自有集体(合作)土地、物业等不得出租给第三方用于或自身用于非法消纳建筑废弃物;
二、各股份合作公司(下属分公司或经营部)要组织辖区巡防员,加强所在区域的巡查,明确巡查负责人、执行人,落实好巡查登记记录,发现涉嫌非法消纳建筑废弃物的情形,须做好文字登记、拍照留档等,并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所属社区或街道办事处。
请各股份合作公司务必高度重视,要求辖区巡防员结合日常巡查工作,密切关注是否存在非法消纳建筑废弃物现象、及时上报,并适时抄报区国资(集体)局。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南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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