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1来源: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第3号),自2022年3月22日起,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恢复庭审开庭活动。请原定庭审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27日期间的劳动仲裁案件(包括公告案件)的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持原开庭通知书或开庭应诉通知书按原定开庭时间及地点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粤省事健康码)至本委开庭。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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