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21来源: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局
关于南山区雷圳碧榕湾海景花园4栋3-3E违法建设案一案,已经南山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调查终结,并依法向该当事人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当事人于2021年7月16日向我局申请听证,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及《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的请求,就举行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曹志
二、听证案由:不服南山区雷圳碧榕湾海景花园4栋3-3E
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
三、听证时间:2021年7月29日上午9:30
四、听证地点:南山区南头街17号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二楼听证会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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