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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山区部分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更名的公示

时间:2021-07-21来源: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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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保护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我局于2012年5月20日公布南山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90处)。近日,“文士华宅”“刘孟文宅”等8处不可移动文物提出更名申请。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尊重民意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三条“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的规定,拟更改“文士华宅”“刘孟文宅”等8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称。

  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7月21日至7月28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7月28日前通过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南山区委大楼2805室

  电子邮箱:nswglt@szns.gov.cn

  联系电话:0755-26486568

  附件:拟更名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单

  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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