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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采购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8-04来源:南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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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南山区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执行力检查,提高采购质效和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南山区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区财政局将于近期开展南山区采购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人自查

  (一)自查时间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0年85下午6:00止。

  (二)自查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属各单位(不包含二级预算单位)。

  (三)自查事项

  1.自查内容及提交时间

  采购人对照《管理办法》及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附件1),按照《深圳市南山区采购人2019年度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调查问卷》(附件2,以下简称《调查问卷》)的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同时提供问卷调查要求提供的文件材料,于2020年85下午6:00前完成上述工作。

  2.具体操作说明

  (1)手机端可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本通知附件二维码,网页端可登录网站,填写人在线填写调查问卷并提交。本单位负责政府采购事宜的工作人员用个人手机扫描二维码可填写调查问卷。调查问卷最后一栏“填写人姓名与联系方式”须写明填写人姓名及手机号,其中采用手机端扫描二维码填写的,联系方式需填写扫描二维码填写调查问卷的手机号码,以方便后续联系和核实信息。调查问卷填写错误的可重复提交,以最终提交的为准。

  (2)调查问卷中要求提交的文件材料请整理完毕发送至公务邮箱:czjkjk@szns.gov.cn,并注意提供的每份文件、图片需为WORD、PDF、JPEG格式之一,并按照对应问卷序号命名,如调查问卷问题2,提交的文件命名为:2+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表,调查问卷的问题需要提交证明材料的,请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提交的文件需打包成一个压缩包,打包的压缩包文件名命名为:采购人名称+2019年政府采购专项监督检查材料。

  二、现场检查

  近期,我局将安排执法人员和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组成检查小组对被抽取证采购人进行现场检查,对监督检查的结果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和南山区财政局官网等网站公开。

  (一)检查时间

  现场检查时间为2020年8月份,具体时间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采购人。

  (二)检查对象

  从区属各预算单位中抽取12家单位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内容为:1.采购人内部制度制定情况;2. 政府采购归口部门、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3.采购项目应当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落实情况;4.单位官网开通政府采购栏目情况;5.合同公告情况;6.对《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等。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要求配合检查小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反馈自查情况;    

  2.在接到检查通知后,做好现场检查准备工作,准备好文件资料(纸质件和电子版);

  3.2019年政府采购项目材料和清单(含集中采购和自行采购项目),并于检查日提供2台笔记本电脑供检查小组查询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1.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单

  2.深圳市南山区采购人2019年度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调查问卷及二维码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2020年7月28日

  (联系人:翁工,联系电话:13556156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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