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现将以下家庭申请廉租保障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如有异议,请向区住宅保障中心投诉或反映。
序号 | 申请人 姓名 | 现居住地址 | 现居住 房屋性质 | 现住房 建筑面积 | 名下是否拥有产权房屋 | 名下拥有产权房屋面积 | 家庭人口 | 人均建筑 面积 | 低保、优抚 家庭 | 同住人员姓名 |
1 | 魏婵吟 | 深圳市宝安区73区流塘路322号渝达一栋203 | 租住 | 57㎡ | 否 | 无 | 3 | 19㎡ | 低保 | 胡宝之 胡宝中 |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6月30日
(区住宅保障中心地址:南山区常兴路162号 联系电话:2649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