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23来源: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自行采购管理制度》等规定,现开展南山区粤海街道强化交通安全路口劝导服务项目招标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2026)FW028
(二)项目名称:南山区粤海街道强化交通安全路口劝导服务项目
(三)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37.8万元;
(五)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7.8万元;
(六)采购方式:公开征集;
(七)服务内容:为进一步落实南山区相关工作部署,规范行人、行车交通秩序,强化路口劝导服务,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降低事故发生率,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配合粤海街道工作部署,在辖区重点路口开展高峰时段 交通劝导,维护通行秩序。主要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在早高峰、中午、晚高峰等指定时段开展交通劝导,维护 路口通行秩序,引导车辆、行人有序通行;2.劝导行人、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越线、不随意横穿马路,引导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3.协助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居民遵守交通法规,提升安 全出行意识;4.发现交通拥堵、交通事故、设施损坏、安全隐患等情况, 及时报告并协助做好先期处置;5.按要求做好值守记录、考勤登记、工作台账、照片留存及信息报送;6.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交通安全劝导相关服务事项。
投标人应结合项目需求制定服务方案,明确服务目标、服务内容、组织保障、人员配备、进度安排及质量保障措施,确保服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投标人应对项目内容充分理解,必要时可自行踏勘现场、走访了解情况,相关费用与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服务期限:1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已由集团(或总公司)授权的,集团(或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③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④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⑤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三)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公告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五个自然日。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27日(工作日北京时间 9:00-12:00,14:00-18: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接收)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7日18:00
六、投标报名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资料:
1.纸质版(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 份正本、4 份副本;正本每页须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副本封面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2.电子版:与纸质正本保持完全一致,包含盖章扫描版、可编辑电子版,以 U 盘形式递交。
以上全部投标文件资料须统一密封包装,可选择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递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2618 号粤海街道办事处 207 招标采购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南山区粤海街道强化交通安全路口劝导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
2026年10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工,0755-26648874;潘工,0755-86534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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