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13来源:南山区民政局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服务和货物类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南山区民政局就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2027年度南山区慈善超市项目
二、项目类别及预算
(一)项目类别
货物类采购
(二)项目预算
预计63万元(该预算金额系参照上一年度同类项目实际结算金额47.19万元,并结合本年度困难群众人数约4%的预期增长率测算得出。项目费用包括所有人工、物资以及物流运输等费用,并含税,具体金额以最终实际结算为准)。
三、项目简介
为提升南山区在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生活质量,现招标供货商,拟通过快递方式为南山区在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每季度提供一次生活物资,并在项目期间回访困难家庭,倾听群众诉求,提供优质的物资发放服务。
四、项目内容
(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
1.供应商制定详细的《2026-2027年度南山区慈善超市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实施方案要求科学、合理、落实性强,且需附团队人员资质、详细的经费报价表等;
2.报价单须严格依据采购方给出的产品大类、数量需求、备注及特别事项,组成A、B、C、D四个套餐(详见附件1),分别用于2026年第三、第四季度,2027年第一、第二季度物资发放。四个季度套餐均应包含三个不同价位的子套餐,分别供应不同规模的困难群众家庭,其中,1人/户的套餐市场零售总价须>350元/份,结算时以350元/份为价格上限。2-3人/户的套餐零售总价须>550元/份,结算时以550元/份为价格上限。4人及以上/户的套餐零售总价须>650元/份,结算时以650元/份为价格上限。实际供货价格不足上限价格的,据实结算;
3.鉴于本项目采购数量较大,属批量采购,供应商应结合自身经营实际与成本承受能力,在报价中提供最大幅度的折扣优惠;
4.附件1中“产品截图”栏须附上主流电商平台或线下正规商超同款产品当前零售价截图。
(二)服务内容
1.供应商需根据采购方提供困难家庭名单,发放前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进行电话沟通,100%确认困难家庭的收货信息和本季度选择的套餐内容(即每季度困难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标准范围内自主选择一款套餐)。如收货信息与采购方提供信息不一致或困难家庭无法取得联系时,供应商应及时将信息汇总反馈采购方,待采购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物资发放。如未能及时反馈,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服务开展过程中,如供应商具备自有线上商城(含App、小程序),可按实际情况上架套餐内容。困难家庭提供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后,由供应商协助其在平台上完成下单操作;
3.根据采购方提供的在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名单准确配送,并确保产品零破损、零漏发;所有货品的外观、规格、执行标准及保质期(收货时产品的剩余保质期需在总保质期的2/3以上)须100%符合采购要求;
4.供应商须配合采购方的需求,在货物外包装上粘贴福彩公益金等有关logo;
5.为保障本项目货物运输品质与时效性,货物运输全程须由物流服务商直接配送至指定收货地址并由收货人本人签收,相关签收凭证作为结项验收依据。供应商应结合项目实际配送需求,自主选择市场主流、信誉良好且具备相应配送能力的物流服务商;
6.发放期间如发生外包装损坏、产品漏发、产品破损、产品丢失等特殊情况导致困难家庭未能及时收货的,供应商须在第一时间跟踪处理,直至困难家庭收到全部物品。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
7.供应商应于发货前备妥产品回单并随货附上。项目结算时,供应商须提交经收货人本人验收无误并亲笔签字的回单原件或复印件,作为验收及结项的必要凭证(详见附件2);
8.在项目开展期间回访困难家庭,倾听群众诉求,提供优质的物资发放服务;
9.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经采购方确认的方案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向采购方实时报备项目进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资备货进度、物流配送状态等关键信息,确保采购方对项目全流程可追溯、可监管。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困难家庭相关信息要进行保密,不得外泄。
(三)合同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
五、投标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营主体(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同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具备所投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三)不存在《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其他情形;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由投标人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七)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采购清单
内容详见附件1
七、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机构需在规定时限内向南山区民政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有效的机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凭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手续及有效身份证明;
(二)投标单位应提交完整的情况说明材料,具体包括:1.单位概况(含注册资本、资质等级、业务范围、组织架构等);2.工作团队详情(含项目团队人员配置情况、核心负责人工作经验、人员具体分工等);3.主要工作业绩(需提供近3年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用户评价等有效佐证);4.承担本项目的有利条件(含资源储备、技术能力、服务保障体系等)及核心竞争优势;5.其他可佐证单位综合实力、履约能力的相关材料(如信用评级、荣誉资质、体系认证等);6.供应商若具备自有线上商城(含App、小程序),需提供用户端操作流程及关键步骤截图。
(三)2026-2027年度南山区慈善超市项目供货方案和详细项目报价单(包括产品报价、配送服务、售前售后服务等,其中产品大类、数量需求、备注及特别事项详见附件1,不得更改套餐产品大类);
(四)投标回执表(详见附件3);
(五)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附件4);
(六)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渠道之一查询的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8月13日及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5);
(八)提供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及企业股权关系证明。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每份招标文件封面表明“正本”或“副本”,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装订成册密封。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9日18:00截止,逾期将不再受理。投标单位寄出投标文件后,在截止时间前及时与采购单位联系人进行投标报名登记。
(二)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投标人负责跟踪、提醒、确认收件联系人查收投标文件,因快递问题延误导致采购方未收到投标文件的,不属于采购方责任。
(三)递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304室社会事务和救助科,张小姐收,联系电话:0755-26668506。
(四)开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
(五)开标时间:投标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评审会议。
九、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附件6
十、特别事宜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模式,报价包含且不限于物资选购费、运输费、物资分装费、装卸费、送货单回寄费、税费及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其他所有相关费用。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即视为同意本项目套餐标准价格,即350元/份、550元/份以及650元/份。投标人应充分评估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价格波动、物流延误、产品补发等),并在报价中统筹考虑相关风险成本,投标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已充分预见并愿意承担全部项目风险。
十一、公告期限
2026年8月13日—2026年8月19日
十二、招标公告及中标结果查询
南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南山区民政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szns.gov.cn/nsqmzj/gkmlpt/index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304室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方式:0755-26668506
南山区民政局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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