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09来源:南头街道办事处
一、项目采购概况
1.项目名称:关于申报第二批“党群新貌”区级示范
项目——南头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建设
工程设计服务
2.定标规则:综合评分法
3.预算金额:387900元
4.采购需求:
关于申报第二批“党群新貌”区级示范项目——南头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290.47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南山区南头街道马家龙社区艺园路88号立润富达广场地块裙楼,项目共三层,改造总建筑面积为3008平方米,室内使用面积为2089.48平方米(其中一楼使用面积50.43平方米,二楼使用面积844.95平方米,三楼使用面积1194.10平方米),目前场地为毛坯状态。现按需打造一个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的现代化党群服务中心。为更好满足党员和群众在政治、文化、教育、法律、就业、社区服务等方面的需求,改造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外立面修缮及改造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室内安装工程、配套工程等,现根据项目进度拟聘请设计单位对该项目开展设计服务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者是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或授权书)的分支机构(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的承诺书(或授权书)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
3.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4.供应商不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5.供应商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采购公告公示期
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2日。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应答文件》。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的公示期内,将《报名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应答文件》一并送达至采购人(见本公告“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应答文件》不予接受。
2.文件形式:
(1)《报名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提交一份正本(每页均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密封。
该文件的内容按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2)《应答文件》:提交一正一副,封于同一密封袋(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的应答文件不予接受。
该文件的内容按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大厦南头街道办事处303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26465748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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