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15来源:南山区商务局
辖区各汽车企业、广大市民朋友:
为避免出现个别消费者套取保费补贴行为,进一步规范2026年“爱车南山购”之“乐购新春”新车保费补贴发放管理,现就2026年“爱车南山购”之“乐购新春”新春保费补贴活动有关事项发布补充公告如下:
针对2026年2月10日我局发布的《2026年“爱车南山购”之“乐购新春”新车保费补贴活动操作规程》,现明确申请人所获补贴金额不得高于其购买的新车机动车商业保险单金额和商业保险发票金额,若消费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机动车商业保险单金额或商业保险发票金额低于所申请档位保费补贴金额,则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单金额与商业保险发票金额之中金额较低者确定补贴金额。
若已提交申请的消费者需新购其他商业保险,可在原有提交的申请材料中补充提交新购保险的商业保险单、商业保险发票等材料(新购商业保险单签订日期、商业保险发票开票日期应在2026年4月19日(含)之前),并于2026年4月19日24:00前在申报系统“补充材料”一栏中完成更新上传。
特此通知。
南山区商务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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