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企业提交的代理记账资格申请表及附送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申请条件符合《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局决定准予下列企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生效日期为批准日期。
序号 | 代理记账机构 名称 | 业务 负责人 | 营业地址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许可证编号 |
1 | 深圳超玛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马晓婵 |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汪山社区桃园路8号田厦国际中心B座1433 | 2026/2/27 | 深南财许【2026】27号 | DLJZ44030520260022 |
2 | 深圳四达人效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邹海燕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长虹科技大厦1109-1单元 | 2026/2/28 | 深南财许【2026】28号 | DLJZ44030520210195 |
3 | 深圳市和和美美财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刘和美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浪社区23区大宝路一巷友谊大厦510,迁入至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联社区珠光路249号宝珠花园7栋藕香阁2D | 2026/3/3 | 深南财许【2026】29号 | DLJZ44030520260023 |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