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 | EN
新闻搜索 服务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区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时间:2026-01-19来源: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项目未签约房屋征收实施细则》等规定,南山区人民政府指定南山区南山街道办事处作为北头村城市更新单元一期行政调解事项的具体实施机关,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区司法局参与行政调解并做好业务指导等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3050037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7157920号-1
公安备案号:44030502001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