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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平安建设中心项目工程项目开办费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25-09-26来源: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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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制度》等规定,现开展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平安建设中心项目工程项目开办费采购项目招标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2025)GC001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平安建设中心项目工程项目开办费采购

  (三)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预算:72.33万元人民币;

  (五)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72.33万元人民币;

  (六)采购方式:公开征集;

  (七)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八)采购内容:粤海街道司法及禁毒办公区位于办事处企业综合楼一楼,面积约为358平方米,群众接待大厅及调解室位于粤海住宅小区C栋103号房,面积约为346平方米,综合治理工作中心位于后海湾大厦8楼,面积约为763平方米。为完善粤海街道平安建设中心配套服务功能水平和配套设施条件,构建智慧型平安建设中心现需开展该项目家具、设备采购工作,具体种类、规格及数量详见附件《粤海街道平安建设中心家具、设备采购项目清单》;

  (九)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后30个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十)售后服务: 

  1. 货物免费保修期 3 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计算。

  2. 免费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

  3. 免费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维修或更换产品数量(配件按产品计算)达产品总量的10%,免费保修期延长 1 年(最多延长1年)。

  4. 免费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免工时费。不在保修范围内的附件、配件、易损品,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列表说明,写出相应的保修期、更换单价,不单独列明项则代表属承诺免费保修期内免费更换的附件、配件、易损品。

  5. 免费保修期内,年度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次数应不少于 2 次,并提供维护保养报告。

  6. 中标人应提供全套、完整的书面技术资料,包括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简单维修说明、图纸等。

  7. 中标人在合同生效后应向采购人(用户)提供详细的安装要求并提供技术咨询。

  8. 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全部采用并未曾使用过的全新产品;所供产品均为原厂正品,决不使用任何劣货、假货产品。

  9. 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10. 维修零配件、消耗品和延续保修:

  10.1由设备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并在48小时内消除故障(不可抗力情况除外)。消耗品和零配件供应及时,特殊情况下可提供备用产品。

  10.2中标人及货物制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进行维修,不得要求采购人购买所谓“保修服务”(即:不论货物有无故障先买保修服务),不得在货物中嵌设任何不利于采购人使用与维修货物的障碍。

  10.3免费保修期满后,中标人应继续支持维修,并以优惠价供应维修零配件、消耗品和延续保修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已由集团(或总公司)授权的,集团(或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③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④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⑤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三)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公告时间

  2025年9月26日9:00——2025年10月9日18:00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5年9月26日——2025年10月9日(北京时间9:00-12:00,14:00-18: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9日 18:00

  六、投标报名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资料:

  (一)纸质版(内容要求见附件或招标文件)一正四副(正本每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二)电子版(与纸质版正本一致的盖章扫描版,以U盘形式装载)

  (三)报名表(需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

  以上投标文件相关资料采用统一密封的方式递交或邮寄(邮寄方式须为邮政EMS或顺丰速递,邮寄时备注“必须本人签收”字样,否则因此造成的文件遗失、破损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至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618号粤海街道办事处城市建设办公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浩明,0755-86534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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