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 | EN
新闻搜索 服务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区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时间:2025-05-07来源: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区应统一对计划已批规划未批且未明确计划有效期的城市更新单元设定有效期。经区政府同意,对大新南田厦南新路南区城中村城市更新单元等11个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设定有效期,现进行补充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5年5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3050037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7157920号-1
公安备案号:44030502001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