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07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市局通知,我局于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31日开展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本次核查共抽取4家企业。经核查,4家企业不合格(名单详见附件1),现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公告。
一、限期整改要求
(一)企业在取得建筑业资质证书后,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应满足相应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二)企业主要人员需购买社保。
(三)企业应在2025年7月3日前改正违法行为,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将依法撤回相关资质证书。
二、整改材料
(一)授权委托书;
(二)书面整改报告;
(三)整改后的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三、领取文书及报送资料
请核查不合格的企业于2025年4月10日前,携带授权委托材料到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桃园路2号南山区政府大楼A314)领取《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在限期内将整改资料报送至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人:尹工,联系电话:0755-88168235。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4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