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企业提交的代理记账资格申请表及附送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申请条件符合《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局决定准予下列企业为终止代理记账业务,生效日期为批准日期。
序号 | 代理记账机构 名称 | 业务 负责人 | 营业地址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许可证编号 |
1 | 深圳市川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余加超 |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桂园社区蛇口九路4号桂园26栋702 | 2025年1月14日 | 深南财许【2025】0001号 | DLJZ44030520250001 |
2 | 深圳市洲立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 卢五洲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新围社区新围村综合楼703B | 2025年1月14日 | 深南财许【2025】0002号 | DLJZ44030520250002 |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