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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摇号选定深圳湾悦府二期1栋“12·11”事故业主房屋(物品)定损机构的通知

时间:2025-01-04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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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稳步有序推进深圳湾悦府二期1栋“12·11”事故(下称“12·11”事故)业主房屋(物品)定损工作,“12·11”事故指挥部已向《入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名单(价格鉴证类)》(详见附件1)中载明的机构发函询价,并将在对询价有所响应的机构(下称“响应机构”,详见附件2)中,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选定一家定损机构。相关摇号过程与结果将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公证处(下称“南山公证处”)现场公证。具体摇号安排通知如下:

  一、摇号时间

  2025年1月5日15:00

  二、摇号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618号粤海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

  三、参与人员

  (一)“12·11”事故指挥部工作人员;

  (二)南山公证处公证人员;

  (三)“12·11”事故所涉深圳湾悦府二期1栋部分业主代表;

  (四)响应机构的代表人员(各机构仅派1名,以下简称摇号代表)。

  四、摇号流程和规则(详见附件3)

  五、注意事项

  (一)“12·11”事故所涉深圳湾悦府二期1栋业主如需参与见证摇号工作,请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1日内向“12·11”事故指挥部联系人提交《参与申请书》(详见附件4)。超过前述规定时间未提交参与申请书的,视为放弃参与见证摇号工作。

  参与见证摇号的业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意向参与的业主,按《参与申请书》提交顺序为准,先到先得。提交《参与申请书》的业主人数满10人后,不再受理参与申请。参与见证摇号工作的业主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二)摇号代表须携带如下资料(一式两份),方可入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他人参与的,还需另行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5),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

  除身份证原件外,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的视为放弃本次摇号资格。

  (三)参与见证摇号工作的业主、摇号代表均须于2025年1月5日14:50前完成签到。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放弃参与(见证)本次摇号。

  六、联系方式

  (一)指挥部联系人:翟工,联系方式:13728905623

  (二)公证处联系人:蒙工,联系电话:13684962317

  其他未尽事宜,由“12·11”事故指挥部检测修复组解释或补充。

  特此通知。

  南山区“12·11”事故现场善后处置指挥部检测修复组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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