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6月9日
《2023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一览表
编号 | 辖区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南山区 | 南山街道 | 华联A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 |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77752 | ① 拟更新方向为居住(采取城市更新方式建设保障性住房)等功能; ② 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28848平方米用地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城市公共利益项目。在公共利益总用地面积不减少的情况下,落实已批法定图则确定的公共利益项目类型及规模。 ③ 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3年6月9日起至2025年6月8日止。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 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 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