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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发力基础研究单项最高300万元

时间:2026-05-28来源:蛇口消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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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7日,《南山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南山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共分七章32条,涵盖基金管理的全流程和各关键环节,设立的市区协同项目、前沿探索项目、产学研联合重点专项三类项目按梯次布局。

  具体来看,市区协同项目由区财政联动深圳市级科研平台,共同支持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前沿探索项目由区财政全额资助,单项最高300万元、研究期限3年,集中资源支持具有原创引领价值的前沿科学探索;产学研联合重点专项由政府与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联合出资,区财政配套比例最高达专项总额的50%,是全国区级同类基金中政府配比最高的联合资助安排。

  在产学研联合重点专项中,征求意见稿明确,政府财政出资比例最高不超过专项总额的50%,即企业出资1元,政府最高配套1元,资助力度居全国区级基金最高水平。

  其中,联合出资方经认定后,可承担课题凝练、指南发布、项目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等全周期管理职责,在负面清单约束范围内自主行使,真正实现“谁出资、谁主导”。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将通过备案审查、行使否决、利益回避、抽查审计四道闸门实施底线监管,做到“放权不放手”。

  该征求意见稿明确,项目牵头申请人不设最低学历要求、不设最低职称要求,申报单位全职人员均可申请,打破长期以来的申报壁垒;在项目评审中,以科学价值、产业贡献、实际应用潜力为核心标准,不以论文数量和SCI分区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将国家“破四唯”改革落实为区级可操作的制度安排。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项目成果可优先对接西丽湖国际科教城概念验证平台、南山区中试基地,孵化形成的创新企业可优先入驻南山科技孵化平台,并享受科技金融配套服务,推动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应用。联合出资方对项目资助成果享有5年优先许可使用权,可在市场窗口期内优先实现成果转化。

  征求意见稿提出,将组建南山区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汇聚科研和产业领域高水平专家,承担战略研判、方向把关、质量评估等职责,为基金长期高质量运行提供专业支撑。

  据悉,南山区自然科学基金系南山区在区级层面建立的基础研究专项资助机制,旨在填补基础研究资助体系在区级层面的空白,为南山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持续创新提供科学支撑。而南山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作为南山区“源头创新高地”制度平台,旨在提升全区原始创新能力,为产业发展储备技术,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研团队和原创成果,打造自然科学基金与成果转化高效衔接的示范。

  征求意见稿由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结合南山区科技产业创新发展实际牵头起草。公示时间持续至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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