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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将试行摊贩经营场所新规 堵与疏结合探索基层治理新机制

时间:2025-11-11来源:蛇口消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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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0日,记者从南山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获悉,《南山区摊贩经营场所划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1月18日正式开始实施,有效期三年。

  2025年2月起,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在南山区南山街道试点开展摊贩经营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并基于试点成果,从5月开始在南山区全域推广。

  摊贩经营场所如何划定?《办法》指出,由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居委会在摸底调查基础上提出意向,随后组织利益相关方及相关部门代表现场调研,并广泛征求周边居民、商户的意见建议。在综合评估必要性与可行性后,形成初步方案,提交社区居民议事会协商表决。正式方案需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办法》还对经营场所选址划出了明确的红线。例如,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道两侧,地铁出入口50米内,幼儿园、中小学和医院200米范围内,以及重要交通枢纽周边等区域均被禁止划定。同时,严禁破坏绿化,影响交通设施,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和公共场地,乱拉电线等行为。据悉,目前南山区初步划定43个摊贩经营场所,未来还将根据市民需求动态调整。

  在管理方面,《办法》要求街道办事处统筹布置划定区域,配备必要基础设施,并公开告示经营规范、监督电话等信息。入场摊贩需与运维主体签订责任书,运维主体则需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签订三方责任书,落实日常管理。

  《办法》倡导摊贩经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引导成立摊贩自治组织,制定自治公约,逐步实现摊贩经营场所自治自律。同时,坚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街道办事处每年对摊贩经营场所的经营秩序、环境卫生、居民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估。评估未达标且整改不到位的,应予以取消。入场摊贩若出现违规行为,经运维主体责令整改无效后,可由社区居委会清退,涉及违法的线索将移交行政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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