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来源:蛇口消息报
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将对南山区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5月17日上午,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程正华、副主任黄昌鸿参加会议。
《条例》于2022年5月起正式实施,是国内首部涉及全类型矛盾纠纷、囊括全种类化解方式、覆盖全链条非诉流程的地方性法规。根据工作方案,区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部署要求,依法履行监督职权,通过检查《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一步推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等单位认真履职尽责,建立科学高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南山区高质量发展。
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程正华担任组长,黄昌鸿担任副组长,下设三个执法检查组,按照各自检查重点,以听取汇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检查。执法检查分为自查和检查阶段、审议阶段、跟踪整改阶段等。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最终研究处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会上,区人大代表胡春学现场解读《条例》。与会人员就具体工作方案进行交流发言。
程正华指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是一项关乎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推动《条例》正确有效实施。要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和时间节点,聚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突出检查重点,灵活运用多种检查方式,切实提高执法检查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实现同向发力,共同推动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全力打造独具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南山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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