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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十三五”规划

时间:2017-10-23来源:南山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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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当前环境形势

  一、“十二五”工作回顾

  1、污染治理力度加大,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十二五”期间,全区环境质量得到稳步改善。开展“正本清源”行动,加强中水利用,实施“宝库计划”和雨季行动,加强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网建设,实施入库支流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大沙河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并启动大沙河中下游综合整治工程;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深化固体废弃物处置,推行垃圾分类。至2015年,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6.5%,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主要河流——大沙河、小沙河、排污渠铲湾渠、桂庙渠以及近岸海域水质呈现好转趋势,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38天,优良率为92.6%,PM2.5等指标年均浓度已率先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2、环保倒逼产业升级,绿色发展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以环保倒逼产业升级,以环保推动城区绿色建设,推动建设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特征的低碳型南山。严把环保审批关,推动清洁生产,推动环保产业规模化发展,开展重点行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排查、工业园区环保专项检查、重金属企业专项整治、工商业锅炉淘汰及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整治、重点行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治理、医药制造业专项检查、油烟污染集中整治、扬尘污染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雷霆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

  3、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人居环境不断提升

  “十二五”期间,南山区以生态文明为指引,加强城区生态建设,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积极推进宜居社区建设,共成功创建78个宜居社区。加强绿色细胞打造,8个街道全部获得深圳市生态街道命名,74个社区获得“绿色社区”称号,创建成功绿色学校90所、绿色家庭1042家、绿色酒店16家、绿色企业42家、绿色商场13家、环境教育基地4个、低碳家庭331户、绿色医院1家,其中,华侨城湿地成功创建为全国首个“自然学校”。加强生态文明载体建设,成立“环保联络小组”4个、环保义工组织13个,招募环保志愿者2000余人,组织环保公益活动20余场次,建设生态教育基地6个。2011年荣获“国家生态区”荣誉称号,在联合国环境规划基金会、中国环境保护协会以及港澳台三地环保组织联合举办的“绿色中国”环保成就评选活动中,荣获“杰出绿色生态城区”奖,南山商业中心区低碳建设项目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被国家住房建设部和深圳市政府授牌为“创建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示范项目”,实现了从传统工业区和能源基地向生态文明城区的转变,为我国类似地区发展提供了示范模式。

  4、健全环境监管体系,环保机制逐步完善

  “十二五”期间,南山区积极健全环境监管体系,加强环保机制制度建设,将环境管理制度改革列为区“十大改革项目”之一。按照“先行先试,务实创新”原则,积极探索创新环境评价改革制度,简化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积极开展应急监测、“两高司法解释”等多项业务培训工作,规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强化环保信息化建设,完善“移动执法系统”,完成环保信息化二期工程,对20余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加装数字在线监控设施。

  二、“十三五”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面临机遇

  1、全面建设生态文明指明了新的工作方向

  自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立建设美丽中国的美好愿景以来,深圳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深圳的新蓝图、新路线。为贯彻党的十八大要求,落实上级政府指示,南山区政府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南山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十三五”时期,南山区将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总方向和总要求,编制并实施《南山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全面改善生态环境,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2、“双中心”定位激发了新的发展动力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确定了深圳市2个城市双中心,即福田-罗湖中心和前海中心,其中前海中心包括前海、后海。未来南山区将按照“双中心”来谋划,根据新的城区功能定位,南山区必将融入生态文明理念,优化和调整产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打造深圳市城区“双中心”之一。

  3、“一带一路”倡议带来了良好发展愿景

  未来南山区将统筹生态文明建设与“一带一路”建设,优化配置海陆资源,加强生态环保对“一带一路”的服务和支撑,对南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倒逼,进一步推动全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一带一路”发展的有力保障。

  4、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十三五”时期,南山区将按照全市“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从而有效破除影响全区进一步发展的空间、资源和环境容量制约,增创发展新动力、营造竞争新优势。

  (二)存在挑战

  1、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资源环境压力加大

  “十三五”时期,南山区经济高总量、快增速、紧压缩的态势仍然存在,增速超过国家新常态预期和亚太发达国家与地区,但生态环境容量有限,目前各项环境指标大部分处于高位。

  2、土地资源严重短缺,生态建设存在短板

  南山区内有西丽水库、长岭皮水库饮用水源地,羊台山、大南山、小南山等生态绿地,全区生态控制线内国土面积占比超过34.46%。全区缺乏纵深和长远发展的经济腹地,可供开发的土地等自然资源十分稀缺,生态建设用地受到限制。

  3、环境质量有待提升,环境保护难度增大

  随着南山经济快速发展,南山区水环境容量、大气环境容量均已接近极限,水环境质量难以达到水体功能要求,区域的空气质量压力巨大,改善环境质量的难度逐渐增大。

  4、生态制度亟待创新,宣传教育有待加强

  目前,南山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制定绿色发展配套制度方面应进一步深入推广完善,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方面亟待加快步伐,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有待加强。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坚持保护优先、坚持民生优先,全力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物持续减排、生态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和生态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实现城区发展模式向质量效益型、绿色低碳型、节约集约型转变,为南山区生态文明城区建设和一流国际化城区环境建设奠定基础。

  二、规划原则

  绿色导向,协同推进。推动适应新常态的经济绿色转型,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协调。以提升环境质量为主线,推进多污染源综合治理、多污染物共同削减、多环境要素协同改善。

  制度创新,典型示范。强化体制革新,全面建设生态环境体制机制保障体系。突出典型,示范带动,实现多层面多领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

  统一规划,突出重点。促进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统一规划,将建设任务分阶段、分部门组织实施,突出建设重点任务和项目。

  全民动员,长效保障。发挥政府部门模范带头作用,着力强化企业生态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加强环境保护,减少污染排放。

  三、规划目标

  “十三五”期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生态系统稳定性及多样性增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推动城区发展模式向质量效益型、绿色低碳型、节约集约型转变,为南山区生态文明城区建设和一流国际化城区环境建设奠定基础。力争到2020年,西丽水库和长岭皮水库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大沙河水质基本达到Ⅴ类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以上,PM2.5浓度小于35 μg/m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排放强度达到市下达任务要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7%以上,环境信息公开率保持在100%。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提供优质的生态产品

  (一)提升水环境质量

  1、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

  加强水源保护区封闭管理。根据市统一要求及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封闭管理,完善隔离围网建设。

  实施入库支流综合治理。实施一系列水源区内入库支流综合治理工程,对麻磡河、大磡河和白芒河实施上游清水绕排入库、建成区雨污分流、沿河强化截污、污水截排转输、河口生态提质、水质净化厂功能调整等工程。

  消除水源保护区污染源。全面梳理水源区污染源,对无环评审批的工业企业予以取缔或者整改;清理流域内的非法养殖、农家乐、违法种植、违法搭建、地下作坊、暴露垃圾等,最大程度削减入库污染负荷。

  推进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重点推进西丽麻磡、双界河等湿地生态修复。协助完成水库库内底泥清淤、生态浮床等生态修复建设,削减污染负荷和富营养化趋势。协助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天然次生林进行保护与改造,人工林林相改造,疏林与稀树灌丛改造,恢复水源地植被,有效提升水库水质。

  2、提升河流水环境质量

  实施主要河流整治工程。配合推进大沙河、小沙河及其他尚未整治河涌的水环境治理工作,恢复河道生态平衡。

  消除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对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推进黑臭水体的消除工作。

  3、完善污水收集和处理

  继续实施污水管网完善工程。进一步加快小河流沿河截污管网建设力度,深化城中村排水管网畅通工程,提高污水收集率,削减污染物入河量。加强沿河污染源动态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杜绝偷排、漏排现象。加强产业开发重点片区污水管网建设,重点完善总部基地周边配套管网改造,推进管网“正本清源”,基本实现雨污分流。

  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为了更好地推动河流治理,按照深圳市统一部署,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出水标准及再生水利用率,以达到其排入水体的环境功能要求,为水系提供充足的生态补水水源。

  4、保护湾区近岸海域

  根据深圳市统一部署,合理规划岸线功能布局,控制沿岸区域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严格污染物直排入海,深入开展全区入海排污口调查工作及整治工作。

  (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推进绿色交通建设

  推进全区黄标车淘汰工作,推进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在公交领域和货运行业大力推广新能源机车及建设配套设施。配合全市推进港口船舶污染控制,打造南山低碳绿色港区。

  2、强化城市扬尘控制

  深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严格区域施工场地围蔽、路面硬化、物料覆盖、洒水抑尘及裸土地绿化情况监管,将措施落实情况列入文明施工检查重点内容。

  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道路连续性保洁和冲洗工作,鼓励使用污水处理厂中水冲洗道路,开展道路尘土量检测评价,提高道路保洁水平。

  加强裸露土地绿化工作。做好全区裸露地块监管工作,定期开展裸露土地核查工作,加快推进实施裸露地块的复绿工程。

  3、深化大气污染物减排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力度,采用名单制对企业VOC污染进行专项整治,推广低挥发性材料。

  推进南山垃圾发电厂提升改造。协助深圳市能源集团完成南山垃圾发电厂“去工业化设计”及景观园林改造、进厂道路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

  4、实施生活源综合整治

  推广集中供热及余热利用,强化对露天烧烤等污染行为的监管,严格餐饮单位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有计划推进油烟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

  (三)加强噪声污染控制

  1、加强噪声污染源控制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加大对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建筑施工单位查处力度。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源的监督管理,突出对饮食业、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服务业噪声源的监管。加强工业噪声源头控制,推动辖区现有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严格工业噪声执法监管,对厂界噪声不达标的工业企业限期治理。

  2、深化噪声敏感点防护

  加强对交通沿线重点噪声敏感点以及居民密集区域防护。采用种植密集防护乔灌木、声屏障、防声窗、隔振沟等防护手段,加强其减噪效果。对车流密集道路实施路面降噪改造,提高路面平整度,鼓励对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的路段采用低噪声路面技术和材料,修建低噪声路面。协助优化区域道路交通组织,加强公路车辆调度,推动客货分离,切实改善主要道路沿线的声环境。

  (四)深化固废安全处置

  1、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深化垃圾分类及减量化。落实市垃圾减量分类相关法规及配套政策,推进垃圾源头减量,落实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宣传教育,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为重点持续推进垃圾减量分类试点建设;全面落实市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密闭化管理要求,规范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工具设备和运输车辆的使用及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加强餐厨垃圾规范化处置。落实深圳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工作要求,从严惩罚将餐厨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取得许可经营资格的企业收运处理的现象。开展南山区餐厨垃圾收运试点执法工作,确保南山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满负荷运行。

  2、深化建筑废弃物资源利用

  鼓励建筑废弃物现场分类回收、就地处理、就地利用,实现建筑废弃物源头减量。配合全市统一部署,加快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鼓励各建筑单位开展建筑垃圾的就地分类和利用,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和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提高建筑废弃物利用水平。协助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增大建筑垃圾年处理量,解决建筑垃圾填埋带来的环境问题。

  3、强化污泥无害化处置

  按照“安全环保、循环利用、节能降耗、因地制宜、稳妥可靠”的原则,积极推进区域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置,防止污泥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推进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

  开展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宣传教育工作,鼓励通信、电子行业开展产品的生命周期设计,提高废旧电子产品零部件的回收利用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废旧物品回收利用工作,开展废纸、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等多种资源的循环利用,共同推进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

  5、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加强工业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大医疗废物的规范化收运管理,严格监督和处罚医疗机构将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处理的行为,控制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潜在环境风险。

  (五)推进地下水与土壤协同保护

  按照全市统一工作部署,开展全区地下水与土壤环境现状基础调查。加强重点区域保护,以饮用水源及蔬菜水果种植基地为重点,加强污染源排查与整治,协助开展污染修复与治理试点建设。

  二、构筑绿色的生态屏障

  (一)严格生态红线管控

  1、优化生态空间建设

  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按照深圳市土地整备和城市更新的相关政策,加强土地整备,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注重城市更新策略,加强环保介入,探索建设海绵城市。落实“生态、低碳、绿色”的城市更新策略,综合考虑人居舒适和生态发展需求,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拓展城市公共空间、营造宜居生活环境。

  持续开展宜居社区建设。以宜居社区创建为工作抓手,根据南山区人口结构的新格局,提高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水平,实现公共服务设施的重点与均衡分布相结合,建成布局合理、项目配套、较具档次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重点加强城中村社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和公用服务体系完善,完成深圳市下达的创建任务。

  2、强化生态空间监管

  根据深圳市生态红线划定结果,对不同功能区配套适宜的差异化管理制度。同时,强化生态保护区的用地巡查和管护工作,设立生态保护红线标志,形成实际的空间范围。

  (二)加强重点区域保护

  1、加强湾区自然生态保护

  协助深圳市开展湾区海洋资源基础调查、开展海洋生物资源恢复和滨海湿地建设,重点实施海岸线生态修复。积极配合深圳市湾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及预警体系建设要求,及时掌握近岸海域生态系统状况。

  2、完善大沙河、沿海滨岸生态廊道建设

  建设大沙河河流生态廊道。以大沙河为轴线,建设贯穿南北的河流生态廊道,合理设置廊道宽度,注重道路与河流交叉点处的生态景观建设。

  建设沿海滨岸带生态廊道。以滨海休闲带为轴线,建设贯穿东西的沿海滨岸生态廊道,优化湾区滨海岸线生态空间利用,优化兼具生产、生活、生态功能的综合性活力湾区岸线布局,实现滨海栈道、都市绿道、滨海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互联互通。

  3、强化库区、大小南山生态源区建设

  强化库区自然生态安全建设。加强西丽水库和长岭皮水库周边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自然保护林和风景林的保护和建设,封育管护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植被。

  强化自然山体生态屏障作用。配合全市开展大、小南山两大片区生物多样性和珍稀野生植物种群本底调查与评估,协助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加大古树名木申报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普查、鉴定、定级、督建等工作。

  (三)提升城区绿量绿质

  1、提升森林绿地质量

  积极推进区域山体生态修复与复绿,以小南山、赤湾山、塘朗山的裸露山体为重点,通过补植草皮、绿篱,栽种乔木、灌木等方法实施复绿,注重绿化物种的多样性和景观层次的丰富性。开展外来物种入侵情况调查,掌握外来物种的分布情况,提高风险评估技术。对危害较大的入侵种实施综合治理,综合化学防除、生态防除、机械防除综合控制入侵生物,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资源质量。

  2、健全城区公园体系

  加强对区内自然公园(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综合公园和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建设。建设贯穿南北的大沙河生态文化长廊,把具备条件的分散的小区绿化、各类公园、生态节点串接成线,形成由点到面的绿化生态长廊,实现多层次全面覆盖。

  3、深化道路绿化及立体绿化

  因地制宜种植特色主体树,实现“一路一树”、“一街一景”,推进沿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道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对绿量较少的道路进行绿化提升。持续推进精品园林景观节点建设,以城区重点路段、重要道路交汇处和道路端口为重点,建设景观效果较好、特色鲜明的精品园林街景。开展立体绿化示范建设,利用旧工业区改造和旧住宅商业区改造的契机,打造屋顶绿化或墙壁绿化示范项目。开展人行天桥和立交桥的挂绿改造,拓展城市绿色空间渠道,全方位提升城市绿量。

  三、建立完善的生态制度

  (一)探索自然资源保护机制

  1、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登记制度

  在对国内外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因子分析和南山区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利用深圳生态资源测算成果,推动开展南山区自然资源资产的调查登记、评估和入账等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形成生态资产清单和管理数据库,为盘活存量土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奠定基础。

  2、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根据全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探索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和考核标准等相关要求。

  3、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预警机制

  落实全市关于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的相关要求,探索资源环境承载力的预警约束指标及管理要求,推进辖区国土资源合理开发、优化片区经济发展。

  4、落实生态补偿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探索生态补偿制度。探索推进南山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加大对水库等保护区域的经济扶持力度。

  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协助全市试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推进污染减排和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

  1、深化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健全环保准入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健全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与规划环评的联动机制。

  完善污染物控制制度。围绕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排污单位,推进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量淘汰(置换)和减量淘汰(置换)制度,将污染减排与污染源监管执法有机衔接,推动环境管理由“单一浓度控制”向“总量+浓度双控”转变。

  健全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规章,将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明确排污许可的对象、范围,规范排污口,落实排污申报制度,实现对污染源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2、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开展企业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按照人居委颁布的《深圳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全面对辖区内在管名单的重点污染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单位风险评估制度。协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联合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和危险易燃易爆行业员工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并推动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制度,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及调查处理制度,逐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机制。

  3、探索智慧环保管理体系

  配合深圳市建立环境大数据库共享平台,按市级要求汇集南山区水、气、声、固废、生态资源等全面的历史数据和实时更新数据,逐步纳入地理信息、环评、污染源监管执法、重点污染源全过程智能监控等各类工作数据。同时,协助全市构建水环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和流域水污染风险预警与应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

  4、深化环保联防联控机制

  推进跨区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健全流域环境监察协作、部门联合执法、边界联动执法和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定期协调会商、信息互通共享、水质联合监测及突发环境事件协同处置制度,建立跨行政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管理及污染联合防治、跨行政区域污染事故应急协调处理等制度,妥善处理跨界水污染纠纷和环境突发事件。

  强化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以严格、规范、高效、廉洁为目标,建立部门联动、属地监管、分级负责、高效廉洁的环境监管执法体制。健全环保行政执法对接和两法衔接机制,保障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支持协助工作顺畅高效、规范有序。

  5、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

  制定环保与生态建设考核依据,以环境质量、生态资源指标为主要考核指标,推动考核进一步定量化、科学化和刚性化。编制年度建设任务及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定期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生态环保建设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估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1、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落实市关于市政环境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及指引,坚持以市场化的手段吸引社会资本积极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推动环境服务公司对污染企业进行第三方、专业化治理。同时强化对第三方治理企业的整体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检查执法力度。

  2、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利用南山区政府、政务微博等网络平台依法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实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项目审批、案件处理等政务公告公示制度,并及时公布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整治、企业环境行为等信息,扩大公众知情权。

  完善环境投诉举报制度。以重点突出、范围明晰、程序严格的环境举报和处理制度,实现环境信访投诉处理权责边界清晰、途径多元、便捷有效。

  第四章 重点项目

  重点推进入库支流综合整治、入库支流综合整治、住宅小区排水管网改造、污水处理厂提质、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港口船舶污染控制、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道路扬尘控制、裸露土地扬尘防治、生活垃圾综合管理、餐厨垃圾规范化处置、生态空间管控、重点区域保护、城市绿量绿提升等南山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资金投入

  建立以“政府引导、政策调节、市场运作”的投融资机制,引入社会资本,逐步缓解目前环境基础设施投入大、资金缺口严重、回报率低等众多问题;合理进行财政预算,以政策高地铸就投资洼地,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规划建设项目资金;实行分区优化,对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应有一定的政策优惠支持和倾斜;对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资金的投入和使用进行合理制约、检查和监督。

  二、科技支撑

  围绕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辐射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加强重大环境问题的研究与市场化应用,依托环保骨干企业和单位的科技转化能力与强大的资本输出,提升高新技术在生态环境方面的应用。培养重点学科技术带头人和中青年科技人才,建立整合资源,聚集人才,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运行机制和组织体系。

  三、政策支持

  健全政策法规,强化应急污染事故防范与处理、控制新建项目污染、危险废物污染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环境政策的贯彻落实,重点完善排污申报制度,推进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制度,实施基于环境审计和排放绩效的企业环境报告制度;强化依法执政,加强法制机构能力建设,按照业务行政管理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技术检验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的原则,整合执法力量,实现各项执法任务的协调统一,把行政执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信息公开

  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有效机制,充分利用公众知情权、参与权来监督生态环境建设落实情况、党员干部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推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拓展举报渠道,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投诉问题,对做出重大举报贡献者,给予适当奖励;完善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程序,政府在环境政策、规划方案制定过程中,加强对公众的意见征求;发展民间环保组织,构建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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