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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23来源:南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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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区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要求,积极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就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绝对领导。一是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教育引导局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学法指导实践,提升法治思维,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二是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把手”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和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推动落实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三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的行政决策机制。南山区财政局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决策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规范了局务会、局党组议事事项,提升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加强财政干部法治学习提升依法理财能力。一是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通过文件、课件、图片、视频、讲座等多种学习形式开展财政干部法治学习;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培训,利用“财学”平台积极开展法治学习,有效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学法考试。根据省、市、区关于部署本年度学法考试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南山区财政局本年度学法考试工作,全局公务员均按要求完成学习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到100%。

  (三)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南山区财政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方法,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特别是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向区委备案工作。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全方位记录。对行政执法案件数据信息及时录入,执法主体信息动态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动态维护。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办案力度。今年南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组共处理案件13宗,其中2宗投诉件(已办结)、4宗信访件(已办结)、3宗举报件(已办结)、4宗行政处罚案件(3宗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已结案,1宗行政处罚案件正处于行政处罚告知阶段),上述案件均依法依规处理,营造良好政府采购环境。南山区财政局会计组受理1宗区审计局移送处理案件(已结案),根据《会计法》相关规定,已对涉案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通报批评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四是贯彻落实行政检查职责。南山区财政局于2021年4月,首次将采购人监督检查和2020年度财政监督检查相结合,现已对36家区内预算单位进行了检查;上半年市区财政部门联动开展采购代理机构检查,联合检查组对全市30家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已责令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进行整改,促进政府采购程序进一步规范。同时,南山区财政局于2021年9月份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区内6家企事业单位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和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已责令被检查单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了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规范代理记账行业秩序。

  (四)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确保依法治区工作落实到位。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了减税降费联席会议制度,将驻区各税局和区内相关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纳入其中,构建了部门联动、信息互通反馈的常态化机制,定期汇报减税降费相关动态,抓实抓好减税降费各项工作落实。二是规范国库支付管理。印发《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国库集中支付事项的通知》;优化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实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变更权限和构筑物及部分车辆处置审批权限的优化调整等。三是及时足额做好依法治区工作经费保障。南山区财政局依法、足额安排经费,将普法宣传、综治经费、依法治区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同时,不断加强经费的跟踪管理,保证经费落实,确保专款专用,确保了法治建设工作得到坚实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2022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工作,坚守人民立场,营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文化氛围。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相结合、共推进,切实做到“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财政干部思想站位和大局意识。

  (二)注重工作实效,持续开展法治宣传。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有关法治的系列讲话精神和各项法律法规,组织参加各类法治培训和学法考试。围绕财政改革和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做好涉及财政新出台法律法规和财政新政策新措施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努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财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执法行为管理。严格执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全过程记录制度等执法规范要求,增强对执法行为实体和程序合法性、合理性的审查把握,不断提升执法质量,防范法律风险,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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