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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手续办理指引

时间:2025-02-21来源: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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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为民办事服务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针对大家关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问题,制定工作指引如下:

  一、档案托管业务受理范围

  人事档案未存放在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的南山户籍流动人员。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包括:

  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②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③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④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⑤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档案托管业务办理途径

  ● 线上办理网址: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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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下窗口办理地址:                       

  ①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三楼301室,联系电话:26660524。

  ②南山区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深圳湾体育中心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联系电话:86975095。

  ③南山区白石路306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A座B3层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创新广场服务厅,联系电话:26923005。 

  三、档案托管业务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档案托管:

  申请人注册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选择档案接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填写申报信息→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调档函,申请人可在线下载调档函→申请人凭调档函向原档案保管单位申请档案转出→档案通过EMS转递至我单位;审核不通过→注明不通过原因。 

  ●线下窗口办理档案托管:

  1、办理档案托管手续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本人页;

  ②现工作单位劳动关系证明或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③入深人才引进通知书或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引进行政介绍信(市外转入档案的人员提供);

  ④如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本人委托书(原件)和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2、经审核材料同意后开具调档函,申请人持调档函到原人事关系及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出及转递档案等相关手续。

  温馨提示: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不得收取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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